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2026-2027垃圾清运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询价比选
4、采购单位:****
5、服务地点:****碧水湾**度假村
6、采购限价:本项目限价人民币 21.25万元(大写:贰拾壹万贰仟伍佰元整),包干总价,包含税费等所有费用,报价超过限价的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7、服务期限:1年,如中标供应商通过采购人年度考评,服务质量优异,需双方协商一致,且价格不高于本次中标价格,合同可续签1年,最多续签两次。如中标供应商经采购人考评不合格或者出现因中标供应商的原因导致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的,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且无须向中标供应商支付违约金或赔偿金。
1、采购人:****
2、地址:**市**区良口镇御泉大道353号
3、联系人:周彬
4、联系电话:189****3373
| 序号 |
类别 |
包括内容 |
垃圾暂存位置 |
清运频次要求及数量参考(240L标准桶) |
| 1 |
生活垃圾(含餐厨垃圾) |
1. 可回收物:未被污染的报纸、纸箱、书本、广告单、快递盒等;塑料瓶、塑料盒、塑料玩具、洗发水瓶、塑料衣架等;易拉罐、金属罐头盒、金属厨具、金属配件等;玻璃瓶、玻璃杯、镜子、玻璃碎片(需包裹防割);旧衣服、床单、毛巾、书包、毛绒玩具等。 |
碧水湾垃圾房 |
1、厨余垃圾:旺季12桶/日;淡季9桶/日。 |
| 2 |
绿化垃圾(园林垃圾) |
指园林绿化工人修剪产生的树枝、树干、大量落叶、杂草、修剪花卉、树皮。 |
碧水湾垃圾房 |
1、每周90桶左右(供参考)。 |
| 3 |
建筑垃圾 |
工程部日常维修产生的废塑料、废金属、油漆桶、瓷砖、玻璃块、破碎镜子、水泥块、砂石、红砖、石膏板、腻子、废旧门窗、大块石材、渣土、木板、木块、硬塑料板等废弃物。 |
****工程部车间 |
1、全年预计65立方米。 |
(一)承包方式
本项目服务费用实行全年包干价结算,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1.25万元/年(含税价)。
(二)费用结算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投标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在有效期内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
3、近三年未因垃圾清运、垃圾倾倒、****政府相关部门行政处罚的记录。(提供声明函)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声明函)。
5、供应商近3年无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投标人已获取本项目的采购文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一)响应文件组成(均须加盖公章)(格式要求详见附件三、《响应文件格式》)
1、响应文件格式
2、响应报价书和报价表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声明承诺
5、相关服务方案及措施
6、供应商认为有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二)采购文件获取及响应文件递交标书代写
采购文件获取:
1、获取方式:国e平台(https://www.****.com)线上下载;
2、获取时间:2026年8月1日至2026年8月7日(工作日9:00–17:00);
3、文件售价:0元。(需支付国e平台服务费100元)
响应文件递交:标书代写
1、递交方式:密封寄达或现场送达(密封袋需加盖公章,注明项目名称及供应商全称);(正本1份、副本2份,均需加盖公章。)
2、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8月10日18:00前(**时间,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文件不予受理);标书代写
3、递交地点:**市**区良口镇御泉大道353号
4、收件联系人:周彬
5、联系电话:189****3373
1、评审原则:满足本采购公告全部实质性要求(资格要求、项目要求等),且报价不超限价;
2、中选原则:在满足项目质量及服务要求的前提下,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通过符合性评审的供应商,按下列规则推荐中选候选人。
(1)推荐的中选候选人数量为3人(如有),根据评审细则,综合评分最高****一中选候选人,综合评分次高的合格供应商为第二中选候选人,综合评分第三高的合格供应商为第三中选候选人;
(2)如果出现有两家或以上供应商综合评分相等时,以价格评分高的供应商优先;价格评分也相等的,以技术评分高的供应商优先,价格评分和技术评分都相同的,则****一中选候选人,以此类推;
(3)采购****一中选候选人。若第一中选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拒不履行其在响应文件中的承诺的,或者存在其他采购人认为须取消其中选资格的情况,采购人将取消其中选资格,重新组织采购,或把合同授予第二中选候选人,以此类推;
1、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采购单位负责解释。
2、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报价有关的费用,采购单位无义务和责任承担此类费用。
3、成交后不得加价。中标供应商需在采购单位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逾期未签订视为自动放弃中选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