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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年产3000吨玻璃制品生产线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内容(包括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产3000吨玻璃制品生产线项目
地点:**市浣东街道**村(**路28号)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年产3000吨玻璃制品生产线项目。该项目位于**市浣东街道**村(**路28号),租赁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项目员工10人,24小时三班制,年总生产天数365天,本项目实际投资7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5万元。该项目生产能力为年产3000吨玻璃制品,已符合竣工验收要求。
联系人:赵经理
联系电话:151****6376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链接: https://pan.**.com/s/1qv9hXJgyrTiKz39tON0PUApwd=bk4n 提取码: bk4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