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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受****委托,****园区中材路与电子信息产业园道路拓宽及停车位工程沥青材料进行公开招标,现对招标文件做出如下澄清:
1、招标文件付款方式由“(1)乙方于每月25日,根据当月实际完成的合格工程量及合同清单单价,向甲方申报已完工程价款,经甲方审核确认后,按审定金额的70%支付当期进度款(该款项已包含并应确保当月100%农民工工资的支付);(2)工程全部完工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付至已完工程结算价款的90%;(3)整体工程经建设单位正式竣工验收通过后,甲方累计支付至已完工程结算价款的97%;(4)剩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待缺陷责任期届满且无任何因乙方原因导致的质量问题后,无息退还。”变更为“(1)乙方于每月25日,根据当月实际完成的合格工程量及合同清单单价,向甲方申报已完工程价款,经甲方审核确认后,按审定金额的70%支付当期进度款(该款项已包含并应确保当月100%农民工工资的支付);(2)工程全部完工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付至已完工程进度款的90%;(3)整体工程经建设单位正式竣工验收通过后,甲方根据财政审计工程量累计支付至已完工程结算价款的97%;(4)剩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待缺陷责任期届满且无任何因乙方原因导致的质量问题后,无息退还。”
原招标文件相应条款与本澄清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文件为准。
其它内容不变,特此说明。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
联系方式:189****04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春蕾粮油批发市场3栋3单元2楼
联系方式:0799-****7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唐先生
电 话:0799-****710
2026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