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力送丝单元控制装置(料速版)+工艺风力平衡单元控制装置部套件采购项目更正公告二
(项目编号:****)
一、内容
致各潜在投标人:
****受****的委托,对****风力送丝单元控制装置(料速版)+工艺风力平衡单元控制装置部套件采购项目(项目编号:****、招标编号:CDYJ-ZB-****047)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于2026年7月23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om)》、《中国招标投标网(www.****.cn)》、《(www.)》、《中烟电子采购平台(cgjy.****.cn)》发布了招标公告,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作如下更正:
1、更正前事项: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4(1)商务评审条款——同类业绩评分项:标书代写
根据投标人2025年4月1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止(业绩日期以发票日期为准)类似本招标货物的业绩表,核实结算发票复印件销售合计金额(万元),附带结算发票复印件和与发票对应的销货清单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销售业绩合计金额>410万元,计30分;
2.410万元≥销售业绩合计金额>280万元,计20分;
3.280 万元≥销售业绩合计金额>150万元,计10分;
4.销售业绩合计金额≤150万元,计5分;
5.未提供的计0分。
(投标人须提供结算发票扫描件和与发票对应的销货清单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更正后事项: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4(1)商务评审条款——同类业绩评分项:标书代写
根据投标人2025年4月1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止(业绩日期以发票日期为准)类似本招标货物的业绩表,核实结算发票复印件销售合计金额(万元),附带结算发票复印件和与发票对应的销货清单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销售业绩合计金额>410万元,计35分;
2.410万元≥销售业绩合计金额>280万元,计25分;
3.280 万元≥销售业绩合计金额>150万元,计15分;
4.销售业绩合计金额≤150万元,计5分;
5.未提供的计0分。
(投标人须提供结算发票扫描件和与发票对应的销货清单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其余事项不变。
3、本变更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它有关部分与本变更公告矛盾的以本变更公告及澄清文件为准。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办公室,监督电话:0736-****710。
三、招标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招标人:****
地 址:**市**区长庚路999号
联系人:宁先生
电 话:0736-****080
招标代理机构:****
公司地址:**省**市**区双拥路9号长城万富汇大厦12022房
联系人:李琼
电 话:156****2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