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2029年****水果、奶制****政府采购合同 (服务类)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合同类型:服务类 采购人(甲方): **** 采购人地址: ****开发区三一路2号行政二楼 供应商(乙方): **** 供应商地址: **省**市**县**省**县黄兴镇打卦岭村新塘组科迪物流园3栋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本项目服务期限三年,服务期间总中标金额****400元。合同一年一签,本合同期限自2026年8月1日起至2027年7月31日止,合同金额(中标金额)小写:****800元,大写:壹佰叁拾肆万肆仟捌佰元整。本合同年度采购金额达到****800元或达到服务期限,本合同自动终止。 二、服务要求1.服务要求 1.服务要求 (1)采购总则、内容及标准 ①采购总则 A.本食材供应配送服务,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以及国家、**省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国家及行业标准要求。 B.****服务所涉食材,交付时剩余保质期须不低于该产品标签标注总保质期的三分之二。 C.如现行法律法规、国家/行业标准发生更新、修订的,按最新法律法规、标准执行;如废止的,则不再执行;如存在歧义的,一律按照就高不就低、从严管控原则执行。乙方不得以此为由申请加价、变更服务内容、拖延或拒绝履约。 D.本项目配送的所有食材均产自合规生产企业,采购渠道合法正规。每批次配送须按要求随附产地证明、产品合格证及检验(检测)报告。 E.本项目涉及的全部法律法规、国标、行标、企业标准均由乙方自行查阅、购置、更新并严格遵照执行,甲方不另行提供任何标准文本及更新通知,相关责任及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②采购内容及标准
(2)项目整体服务要求 ①质量安全责任:本项目所有配送的食材须严格遵守食品卫生、食品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严禁供应假冒、变质、过期、“三无”及各类不合格食材。 ②常规配送时效:乙方应保证每个工作日上午7:30之前将甲方计划采购的食材保质、保量、完好送至甲方指定配送地点。 ③应急配送要求:甲方临时增加用餐人数、开展客餐接待,需要应急配送时,乙方须在甲方下单后40分钟(含)内完成应急配送,确保甲方能准时开餐。临时就近市场采购的食材,价格按市场实际零售价结算,无加价、溢价。 ④退换配送处理:若食材规格、数量、质量、包装不符合订单及招标文件要求,甲方提出退换配送要求后,乙方须在甲方指定时限内无条件完成退换及重新配送,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⑤应急处置要求:合同履约期间若食材出现临时缺货、断货,无法按期配送的,乙方须第一时间主动告知甲方,双方协商确定合规、品质达标替代配送方案;严禁隐瞒缺货不报、无故延期配送,不得干扰食堂正常供餐,违者承担全部履约责任与损失赔偿。 ⑥整改落实要求:乙方应积极、及时落实甲方提出的合理服务建议、质量整改要求;若累计3次无法满足采购需求、整改不到位,甲方有权向第三方采购食材,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直接从乙方月度结算费用中扣除。 ⑦抽检配合要求:甲方将不定期对食材质量、检验(检测)报告、溯源资料进行抽查核验,乙方须无条件及时提供完整资料,全程配合现场抽检、溯源核查工作,不得推诿、拖延、隐瞒、造假。 ⑧价格确定:乙方须每半月向甲方****超市对应食材的零售价格;若该超市无对应品类价格,****超市或周边市场零售价格。甲方以此确认基准价,服务期内,所有批次食材配送服务的结算,均按照中标报价优惠率执行,该优惠率全程固定,不作调整。 ⑨台账溯源管理:乙方须建立完整、规范、可追溯的食材出入库登记、留样、批次检测、配送台账,安排专人负责验收、入库、留样、出库、配送全流程管理,实现食材源头可查、去向可追、批次可溯、责任可究。每批次配送须按要求随附产地证明、产品合格证及检验(检测)报告等资料。 ⑩运输及包装要求 A.提供的食材必须做到专车专送,不得与非本项目的食材混合装运,且不能对甲方所需的食材进行长时间储藏,在乙方仓库储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B.配送食材必须全程使用厢式冷藏食品专用车辆和专用容器进行运输,不得敞露运输。 C.多品类拼箱混装配送时,须采取有效防护与隔离措施,保证不发生冻害、串味、脱水、失去鲜度等问题。 D.应保证周转包装容器和运输车辆的清洁卫生和防止食品在运输过程中受到污染。运输车辆应当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周转包装容器和车辆在每次配送前应进行清洗消毒,应保证转包装容器和运输车辆的清洁卫生符合国家、行业的相关规定。 E.食材运抵指定地点并验收合格前,运输、仓储、搬运过程中产生的损耗、质量风险、安全责任及一切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合同履约全周期内,因采购、仓储、包装、运输、配送等作业引发的人员安全事故、财产损失及衍生费用,亦由乙方全权负责。 F.应保证具有对各类食材进行冷冻储藏或保鲜储藏的设施,所有储藏设施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和规范,以保持食材新鲜度。乙方应结合奶制品类及水果的储存特性,配置符合食品安全规范的专用冷冻或保鲜储藏设施,分别设置保鲜冷藏区、常温存放区,配套落实防虫、防鼠、防尘等防护措施;所有食材实行分区、分类、离地离墙规范存放,确保食材储存期间品质安全稳定。 G.乙方需根据项目实际需求编制应急预案,并承诺应急响应时间不得超过40分钟。 H.本项目所有配送的食材须严格遵守食品卫生、食品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一经查实供应假冒伪劣、“三无”、过期变质产品,乙方除承担全部经济赔偿、违约责任外,甲方有权立即取消其中标及履约资格。 2.人员配置要求乙方须为本项目配备固定专职驻场人员1名,该人员须身体健康、无违法犯罪记录、服务态度良好,项目实施前人员资料与有效健康证须报送甲方备案,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更换。专职驻场人员年龄须在50周岁(含)以下,主要负责订单对接、食材验收、台账管理及售后服务等工作,工作时间与日常管理严格遵守甲方规章制度。甲方仅提供场地,供驻场人员开展上述工作。 3.设施设备配置要求乙方应保障项目执行期间,配置1台厢式冷藏食品专用车辆用于本项目合同项下食材的运输服务。应确保该车辆在合同履行期间始终处于可用状态,并接受甲方检查。 4.其他要求(1)食材配送要求 ①甲方购人根据食堂用餐人数、日常运营及接待需求下单,乙方须无条件响应所有订单,足量、保质、按时完成配送,全面满足甲方实际运营需求,不得无故拒单、漏单、拖延接单。 ②质量要求: 奶制品类:新鲜,感官检验、化学检验均符合要求。配送时剩余的质保期不得低于产品质保期的三分之二且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 水果类:生产日期、生产厂家及联系电话、质保期及包装、卫生标准符合要求;新鲜水果可溯源到批发人或种植人,由乙方建立完善的溯源体系。要求“三无”(无农药残留、无化学催长剂、无霉烂、变质、腐败),并符合最新的《食品安**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及食品安全法要求。 ③乙方须恪守诚信经营准则及行业职业道德,在全程配送服务中严禁以次充好、掺假掺杂、缺斤少两、替换货品规格、供应不合格产品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取消乙方配送服务资格,由此产生的全部经济损失、行政处罚及相关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涉嫌违法的,甲方****机关处理。 (2)安全卫生及质量标准要求 ①奶制品类:必须全程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管理办法及食品安全标准,具体适用规范如下: A.《中华人民**国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 B.《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 C.其他可能适用于本招标文件内容的相关法律法规或质量标准。 ②水果类 A.《中华人民**国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 B.GB2763-2026《食品安**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C.GB2762-2022《食品安**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D.新鲜无坏臭符合农药限量标准 GB 2763-2026 要求; E.新鲜无坏臭现象,符合GB 2763-2026、GB 2762-2022 标准; F.GB 2760-2024《食品安**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及其他相关标准; G.其他可能适用于本招标文件采购内容的法规及质量标准。 如遇法律法规、标准等对同一问题的处理出现歧义或不一致时,一律就高不就低。上述所有标准、规范均由乙方自备,甲方不另行提供。遇国家修改标准,自新标准施行之日起采用新标准。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1.合同定价方式:乙方须每半月向甲方****超市对应食材的零售价格;若该超市无对应品类价格,****超市或周边市场零售价格。服务期内所有食材配送服务的结算,均按照中标报价优惠率执行,该优惠率全程固定 2.付款方式: (1)付款人:**** (2)付款方式:本项目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按实结算。服务费用按月结合考核结果结算,当月费用经双方核对确认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银行转账的方式付清。 (3)数量确定:月度结算数量以甲方现场验收清点、签字确认的有效数量为准。乙方每次配送须随货附一式多联打印版正式送货清单,列明品类、规格、单价、数量、批次、生产日期等信息,经甲方验收人员签字确认后双方各执一份,作为结算核心凭证。 (4)本项目采用按实结算方式,乙方投标报价应包含本项目服务期内的食材配送、运输、仓储、消杀、包装、保险、人工、检测检验、管理、财务、税费等全部费用。本项目最终结算公式:月度结算费用=基准价X(1一中标优惠率)X数量-月度考核扣款。 收款账户: ****公司星沙支行(****:800********9000003) 3.预付款保函: 否 3.预付款保函:否 4.支付形式:单位自行支付四、合同服务期限 合同服务期限: 2026-08-01 —— 2027-07-31 五、服务地点 甲方指定地点 六、验收标准和方法 (1)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 委托第三方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 否 是否邀请专家: 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 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 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无 (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10日内组织验收(3)履约验收方式: 分期/分项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 ****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①月度考核标准: 本项目实行月度百分制扣分考核,考核结果直接与月度费用结算、合同续签、合同存续挂钩,具体考核标准如下:
备注:本项目月度考核基准分为100分,实行扣分累计制,考核结果与费用结算、合同存续直接挂钩: (1)月度得分≥85分:考核合格,全额正常付款; (2)75分≤月度得分<85分:月度扣除服务费用5000元,年度累计2次该档次考核结果,终止合同; (3)月度得分<75分:月度扣除服务费用10000元,终止合同。 ②甲方有权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实际需要调整采购品目和考核办法,乙方需支持和配合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按采购服务要求执行。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①食材运抵指定地点、完成清点验收且签字确认合格前,所有权、全部质量风险、安全风险及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验收合格并签署验收单据后,所有权与风险正式转移至甲方。 ②食材送达后,乙方须全程配合甲方验收人员完成到货检验,核查包装完整性、清洁度、数量,并核对食材质量及相关资质材料,双方共同签署到货检验结果。 ③双方共同开展开箱检验时,须签署详细检验报告,列明检验结果、食材短缺、损毁或不符合约定等情况,该报告作为甲方要求补供、更换食材的有效依据。 ④若乙方未按通知到场参与开箱检验,甲方可单独组织检验,检验结果及报告视同乙方认可、无异议。经查实存在食材短缺、损毁、不符合约定、资料缺失等问题的,检验报告直接作为甲方追责、补换配送、扣费的依据。 ⑤开箱检验发现食材短缺、损毁、规格不符、质量不合格的,乙方须在甲方指定期限内无条件完成补、换,并配送至指定地点,所有成本、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若逾期未完成整改,或经两次更换、补供后食材仍不符合约定标准,视同乙方无法履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须承担全部违约责任及损失。 (6)履约验收标准:****财政局《****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文件要求进行验收。 (7)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乙方使用合规专用配送车辆送货上门,所有配送、仓储、人工、耗材、运输、消杀等费用全部包含在投标报价内,甲方不另行加价,乙方严格按甲方订单及时间要求完成履约。 七、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无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双方协商整改。 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4.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全流程履约情况,包括食材配送质量、时效、服务态度、台账管理、应急保障、人员管理等。若乙方存在故意断货、以次充好、缺斤少两、擅自调价、服务不达标、整改无效等违约行为,甲方有权依据考核办法扣分、扣费、追责,情节严重或拒不整改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另行选取服务单位,并追偿全部损失。 5.配送服务期间若双方就食材质量产生争议,甲方可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质量检测。检测结论判定质量不合格的,全部检测费用、整改费用、损失费用由乙方承担;判定合格的,检测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不得以此为由拒绝履约、申请加价或变更合同内容或消极服务。 6.同一类食材单次批次验收不合格,甲方有权要求退换;同一类食材两次验收不合格,或合同期内食材累计三次及以上验收不合格,视为严重违约,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追偿全部损失。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2.****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4.乙方须严格按照甲方订单要求按时、按质、按量配送,不得擅自变更配送时间、规格及数量。甲方现场验收仅对配送的食材的品种、数量、规格、外观进行感官查验。食材内在品质、食品安全隐患及质量问题,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乙方须无条件保障甲**常配送及应急配送需求。若乙方未能按时、按要求完成配送,影响食堂供餐的,甲方有权紧急另行采购,由此产生的差价、加急费用、损失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6.乙方工作人员、配送车辆进入甲方管理区域,须主动出示身份证、健康证、驾驶证等有效证件,按要求办理出入手续。严格遵守甲方外来人员及车辆管理规定,严禁扰乱现场秩序;严禁携带违禁品、危险品入内,一经查实,视为严重违约,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 7.履约期间,乙方发生任何违约行为,造成甲方损失的,全部损失由乙方予以赔偿。 8.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严禁泄露甲方订单数据、食堂运营资料、内部管理文件、人员信息等涉密信息,违者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及违约损失。 十、违约责任1.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1%(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2.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3.乙方须全面履行本项目全部质量安全义务,若因乙方履约不当,配送的食材质量不合格、配送不规范、溯源信息缺失等问题引发食物中毒、人身损害、财产损失、行政处罚及各类经济损失,全部经济赔偿责任、行政处罚责任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独立承担,且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依法更换服务单位。 4.若乙方向甲方报送虚假价格台账、虚假报价资料、篡改市场价格,一经查实,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由乙方承担合同解除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项目更替成本及全部法律责任。 5.若每批次配送未按要求随附产地证明、产品合格证及检验(测)报告,合同期内累计三次及以上发生该类问题,视为严重违约,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中标人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6.如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逾期付款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7.甲方不得以相关责任人更替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8.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的约定事项以及乙方在投标文件中明确的事项和承诺均为乙方必须履行的义务和责任,如有违反,均视为违约,乙方应在甲方规定期限内整改到位,未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到位,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赔偿甲方的损失。 9.合同期限内,任何一方不得无故单方面终止合同,如一方因故无法履行合同时,需提前6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取得对方同意后方可终止合同,否则,需向对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并应赔偿对方的损失。 10.除依照法律强制性的要求外,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或披露本合同的内容,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同时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并应赔偿甲方的损失。 11.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和损失赔偿金,甲方均有权在应付乙方的货款中扣除。 12.如一方违约,守约方因维护自身权利所支付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鉴定费、评估费等)由违约方承担。 十一、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无 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其**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3.不可抗事件延续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其**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10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5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三、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无 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电子签章后生效。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十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采购文件; (5)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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