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钢新建大方坯连铸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审批
湖南-湘潭-岳塘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31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湘钢****坯连铸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发布时间:2026-07-30 09:47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湘钢****坯连铸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2026年7月30日-2026年8月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9719

联系地址:**市**区建设中路6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湘钢****坯连铸机项目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市**区****现有厂区内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

**中嘉****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

为顺应市场需求,湘钢拟对现有产品结构进行调整,增加395mm*410mm、450mm*530mm规格**坯产品类别,拟在炼钢厂现有1#连铸机南侧增加一台12#**坯连铸机,设计年产能约85万吨。项目总占地面积9700m2,总建筑面积9700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台四机四流**坯连铸机、配套**铸机水处理系统(配水站)、**旋流沉淀池(配套自动抓渣)、新增部分车间吊机、现有厂房加固、现有管网及电缆搬迁移位、现有1#连铸机平台改造、1#连铸机中间罐砌筑存放区搬迁移位改造、钢包烘烤装置搬迁移位、钢包炉顶吸除尘罩利旧改造、现有库房(150m2)移位改造、配套除尘系统改造、外部公辅系统改造、集控中心改造等,项目投资估算约51000万元。项目主要原辅材料为钢水、耐火材料、中间罐保温剂、结晶器保护渣、液压油、润滑油脂、高温喷号涂料、氧气、氩气等,主要生产工艺为中间罐准备、中间罐烘烤、结晶器准备、钢水浇铸、切割定尺、喷号、出坯。项目建设仅为适应市场需求增加连铸坯的产品类型,不涉及产能增加,上游钢水产能不变,项目建成后炼钢厂总体连铸坯产能仍为273万吨/年,仅产品结构调整。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一)落实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严格实行文明施工、科学施工,全面落实施工期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精准管控施工扬尘、施工噪声、施工废水及建筑垃圾等污染影响,降低对周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

(二)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雨污分流、污污分流”。本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项目主要废水为净环水系统废水和浊环水系统废水,净环水循环使用,定期排水作为浊环水系统补水;浊环水废水一部分经旋流沉淀处理后循环用于冲铁皮,另一部分经除油过滤处理后进入连铸浊环冷水池循环使用。

(三)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车间废气收集和处理。项目钢包回转台钢水浇铸废气、结晶器加保护渣粉尘、火焰切割废气,经分别收集通过现有南连铸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经35m排气筒DA140排放;中包翻包废气收集通过布袋除尘处理后经26m排气筒DA131排放;上述废气中,有组织排放颗粒物执行《炼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4-2012)中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标准限值要求。中间罐烘烤燃烧废气通过加强车间通风后无组织排放;车间外无组织颗粒物执行《炼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4-2012)表4标准限值要求;厂界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控制噪声污染。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振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五)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严格执行“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将各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贮存、转运、综合利用。废耐火材料、切头切尾下脚料、氧化铁皮、废包装物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铸余渣回收送渣钢厂综合利用;除尘器收集粉尘回用于烧结工序;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水处理浮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以及管理应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六)加强地下水与土壤保护。落实分区防渗措施,将危废间划为重点防渗区。加强防渗设施日常维护与隐蔽工程泄漏检测,严防渗漏,结合现有地下水及土壤自行监测要求,定期开展地下水及土壤环境质量监测,防止地下水及土壤污染。

(七)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及时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避免或减缓环境风险情况下对环境的不利影响。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建设单位作为公众参与调查主体,采用网站公示等形式开展公众参与工作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