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报来《政府投资项目立项用地规划阶段审批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项目的通知》(闽财综便函〔2026〕13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原则同意项目建设,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市**区虎岗镇红绿融合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提升工程(投资项目代码:****)。
二、项目业主:****
三、项目建设地点:**市**区虎岗镇范围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该项目对旧址群道路提升改造总长约6600米,约75000平方米,采用沥青路面;其中**桥-光裕堂段,长约4200米、宽13米;三角坪-集镇段长约800米,宽12米;集镇-旧址群段长约1600米、宽6-8米;沿线布设路灯550盏。**休闲步道约600米、宽3.5米,约2100平方米;特色文化休闲活动场所及口袋公园约8800平方米;全域公共环境整治约15000平方米,建设垃圾清运点、标准化公共卫生设施等;****停车场、公益服务驿站、露天公共展示廊、公厕等公共服务设施约4600平方米;分散建设公益健身运动场所约1500平方米;同步完善特色文化标识、旧址群亮化工程;新增安防工程、文物保护高清监控系统、安全护栏等配套工程。
五、项目总投资估算为3427.86万元,建设资金申请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及业主统筹解决,不得违规举债,****政府隐性债务。
六、招标事项:请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依规开展招标工作。
七、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经评估主体审定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办理有关建设手续,落实相关建设条件及安全措施,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龙****改革局
2026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