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地点:中拍平台
拍卖时间:2026-08-16 10:00
预展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预展时间:2026-08-01~2026-08-15
****人民法院于2018年3月26日裁定受理丹**市祥****公司(以下简称“祥和公司”)破产申请,同日****事务所担任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公司资产价值及全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管理人委托****(以下简称“拍卖人”)以24小时在线竞价方式对祥和凰城破产资产进行拍卖处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1.位于**省丹**市右岸**水都大道南侧祥和凰城小区“****酒店”-101号房屋,建筑面积1251.30平方米,起拍价303万元,竞买保证金60万元。
2.位于**省丹**市右岸**水都大道南侧祥和凰城小区“****酒店”401、501、601号房屋(合计建筑面积1719.28平方米),合并拍卖,起拍价548万元,竞买保证金100万元。
二、拍卖时间及网拍平台
拍卖时间:2026年8月16日10时至2026年8月17日10时(延时除外)
拍卖平台:****协会网中拍平台(以下称中拍平台)
网 址:https://paimai.****.cn
三、公开展示以及现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公告之日起至拍卖日前在标的所在地公开展示,有意竞买者可自行看样或与拍卖人预约看样(联系人:翟先生 联系电话:173 6335 9882)
四、竞买人资格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竞买人应在2026年8月15日17时前交纳竞买保证金,并与拍卖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后取得竞买资格,竞买保证金交纳账户如下: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农业银行丹**市支行
账 号:1720 1201 0400 16116
拍卖结束后,未竞得拍卖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全额无息原路退回,买受人交付的保证金抵扣拍卖成交价款;
买受人悔拍的,交付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由管理人用于拍卖费用、破产费用、****法院裁定确认的债权支付与分配。
五、瑕疵说明
1.拍卖标的以现状拍卖,拍卖成交后现状****酒店101、201、301号房屋已在第一次拍卖结束后抵偿给房屋建筑施工单位,房屋建筑施工单位之前对401、501、601号房屋进行的改造装修在移交买受人前未拆除的,归买受人无偿所有)。
2.房屋内电梯系101、201、301号房屋建筑施工单位安装。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享有法定的相邻通行权利。但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妥善处理相邻关系并协商解决电梯的使用和费用分担问题。协商解决不成的,由买受人通过诉讼解决。
3.拍卖标的建筑面积来源自测绘报告,实际办理产权登记时面积若有误差的,拍卖成交价款不做任何调整。
4.拍卖标的具备办理产权登记条件时,由管理人协助配合办理产权登记,办理过程中产生的税费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分别负担。
5.竞买人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标的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网络拍卖程序中,遇有法定情形需要中(终)止拍卖的,除退回竞买人已经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外,管理人和拍卖人不承担其他任何责任。
2.本拍卖公告于2026年7月31日在《****电视台》《水都网》《秦楚网》以及《中国商报网》发布。其他媒体(含自媒体)转发本公告时,应当确保所转发的内容与原始公告内容一致,不得对公告内容进行篡改或添加,并同时注明公告的来源和发布时间,以便公众查证。
3.本拍卖公告未尽事宜,以发布在中拍平台的拍卖文件载明为准。竞买人在参拍前应当认真了解拍卖标的的现行客观状态以及权利限制,认真阅读发布在中拍平台的《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拍卖标的说明书》等拍卖文件后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参与竞买的,视为已全面理解并接受拍卖文件。
4.本次拍卖事项如有变更,将在有关媒体刊登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和拍卖文件文本内容为准。
七、联系方式
1.丹**市祥****公司管理人
地 址:**省丹**市丹江大道54-4号(体育馆旁)
联系人:陈律师 189 7249 8928
2.****
地 址:**省丹**市人民路116号
联系人:黄女士 159 7257 7800
丹**市祥****公司管理人
****
2026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