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都市江达县岗托镇文旅产业提升工程

审批
西藏-昌都-江达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3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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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6-07-31

项目名称 **市**县岗托镇文旅产业提升工程
建设地点 **自治区**地区**县岗托镇 占地面积
(平方米)
8160.87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次仁曲珍
联系人 **川 联系电话 138****3648
项目投资(万元) 300 环保投资(万元) 0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7-08-31
建设性质 改建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15 旅游开发项中其他。
建设内容及规模 对**县岗托镇的现状生态湖进行生态景观化改造8160.87m2,**30.5m长拦渣坝及拦渣网设施1座,太阳能全自动水面垃圾清洁器2台,太阳能造氧机4个,景观休闲座椅8个,设置“**照耀”互动灯光装置1组,湖心岛及栈道亮化工程2626m2,水下地形改造8160.87m2,湖内投放适应高原气候的鱼类,种植适合高原气候的水生植物。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气 其他措施:
施工期严格落实湿法作业,对生态湖周边裸露场地、物料堆放区进行全覆盖,定期洒水降尘;物料运输车辆加盖篷布,场地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设施,避免带泥上路;选用低排放施工机械,定期维护保养,降低燃油废气排放。运营期配套餐饮区域安装油烟净化装置,油烟经处理后达标排放,同时依托生态湖周边绿植及新增水生植物吸附少量扬尘,进一步降低废气影响。
废水
生产废水
生产废水
其他措施:
施工期设置临时污水处理设施,施工废水经沉淀、过滤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集中收集,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严禁直接排放。运营期完善场地给排水系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入当地污水管网或交由环卫部门处置,杜绝污水直排生态湖;定期对生态湖水质进行监测,及时清理湖面垃圾,保障水体水质稳定。
固废 环保措施:
施工期对生态湖淤泥进行规范清运,经无害化处理后合理处置;建筑垃圾分类收集、规范堆放,可回收利用的建材废料进行回收复用,不可回收部分及时清运至指定处置场所;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运营期在生态湖周边合理设置垃圾分类收集点,安排专人定期清理生活垃圾及湖面垃圾,及时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处置点;水生植物修剪废弃物集中收集后,可进行**化利用(如堆肥),不可利用部分随生活垃圾一并处置,确保固废规范化处理,避免污染生态环境。
噪声 有环保措施:
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开居民休息时段,选用低噪音施工机械,对高噪音设备采取减振、隔声措施;施工场地及生态湖周边设置隔音围挡,降低噪音传播;物料运输车辆限速行驶,禁止鸣笛,减少交通噪音影响。运营期合理规划****停车场布局,设置限速、禁鸣标志,引导车辆有序行驶;加强游客文明引导,避免大声喧哗;选用低噪音配套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确保场界噪音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相关要求,最大限度降低噪音影响。
生态影响 有环保措施:
施工期严格控制施工范围,避免超范围占用土地及破坏湖体原有生态,减少对周边植被的破坏;施工结束后,及时对生态湖周边裸露场地进行生态修复,种植本土绿植及适合高原气候的水生植物,投放适应高原气候的鱼类,恢复并优化湖体生态景观;施工过程中做好水土保持措施,设置排水沟、沉淀池,避免水土流失及泥沙入湖。运营期加强生态湖日常管护,定期清理湖面垃圾,维护水生植物及鱼类生长环境;规范游客行为,避免人为活动破坏湖体生态;定期监测湖体水质及生态状况,及时采取调控措施,实现生态湖景观与生态保护协调发展,切实维护区域生态平衡。
承诺:**** 次仁曲珍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次仁曲珍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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