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委****调查院编制完成了《**市**区开放式养殖用海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根据《自然**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的有关要求,现对该报告书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6年7月31日至2026年8月20日(10个工作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书面反馈至****规划局。 特此公示。
地址:**市**区青口镇黄**路309号 联系人及电话:李军委,0518-****90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