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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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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规划**村建证〔2026〕1452号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 发证机关 | ******局 | |
| 日 期 | 2026-07-31 |
| 建设单位(个人)名称 | 刘启敏 |
| 建设项目名称 | 刘启敏农村自建房项目 |
| 综合受理号 | ch723********07270B582244 |
| 建设位置 | **省**市**区鳌头镇小坑村第十队 |
| 建设规模 | 住宅楼1栋,地上3层,建筑高度10.95米,基底面积76.44平方米,建筑面积229.32平方米,用地面积79.99平方米。 |
| 附图及附件名称 一、附图:1.住宅建筑控制线示意图1份;2.建筑报建图1份。二、附件:1.《乡村建设工程审核书》1份;2.《**区农村村民住宅放线测量记录》1份。附注:本证有效期为一年,有效期从证上载明的发证日期开始计算。在有效期内尚未开工的,申请人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申请,办理延期手续。本证自领取之日起开始生效。随证注销穗规划**村建证[2026]980号。 附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