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数字经济、电力、机械、化工、轻工、测绘、地矿工程等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的通知

审批
江苏-淮安-淮安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31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数字经济、电力、 机械、化工、轻工、测绘、地矿工程 等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的通知
时间:2026-07-31

市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做好2026年度数字经济、电力、机械、化工、轻工、测绘、地矿工程等专业中初级职称申报及评审工作,现根据****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6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淮人社函〔2026〕52号)要求,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本年度中初级职称申报与评审工作分为初定、评审两类开展。其中,初级职称申报按社保缴纳地及隶属关系,****工信局受理;****园区****管理部门受理,具体要求从其规定。****工信局受理。

二、申报范围

(****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个体经济组织等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才;在我市就业的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员。在我市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或**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公务员(含列入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职称评审。受到党纪、政务、行政处分的人员,在影响期内不得申报职称评审。原则上截止申报当月申报人应已连续在我市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保,并处于正常参保状态。

(二)省****部队专业技术人才,需在我市评审的,须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出具委托评审函,****保障局核准同意后,我局予以受理申报。

三、申报资格条件

(一)数字经济(电子信息、集成电路、工业互联网、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工程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申报和评审条件、申报范围等分别按照《**省数字经济(电子信息)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2〕16号)、《**省数字经济(集成电路)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2〕10号)、《**省数字经济(工业互联网)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2〕11号)、《**省数字经济(区块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2〕12号)、《**省数字经济(大数据)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2〕14号)、《**省数字经济(人工智能)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2〕13号)执行。

(二)电力中初级资格的申报和评审条件、申报范围等按照《**省电力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1〕48号附件)执行。

(三)机械中初级资格的申报和评审条件、申报范围等按照《**省机械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1〕7号)执行。数字经济(智能制造)中初级资格的申报和评审条件、申报范围等按照《**省数字经济(智能制造)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2〕15号)执行。

(四)化工中初级资格的申报和评审条件、申报范围等按照《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省石油化工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苏职称〔2021〕29号)执行。

(五)轻工中初级资格的申报和评审条件、申报范围等按照《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省轻工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苏职称〔2021〕21号)执行。

(六)纺织中初级资格的申报和评审条件、申报范围等按照《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省纺织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苏职称〔2021〕16号)执行。

(七)测绘、土地、地矿中初级资格的申报和评审条件、申报范围等按照《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省自然**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苏职称〔2021〕35号)执行。

四、有关政策

(一)申报人一般应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规定程序逐级申报,申报人同一年****委员会申报职称评审,同一单位申报相同职称系列(专业)相同层级的人员应统一报送同一评委会,不得多头报送。申报人员申报职称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申报职称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等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31日。

(二)根据《****保障厅关于调整〈**省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目录〉的通知》(苏人社发〔2019〕183号)相关精神,取得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的人员,符合职称晋升条件的,可直接申报相关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评审。

(三)在生产一线岗位,符合贯通条件的高技能人才,获得高级工(三级)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相关技术技能工作满2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助理工程师职称;获得技师(二级)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相关技术技能工作满3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工程师职称。具体参照《****保障厅 关于印发〈**省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苏人社发〔2021〕132号)规定执行。

(四)面向民营企业开通职称申报评审“绿色通道”。对取得重大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突破、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在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中作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以及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经2名以上本领域或相近专业具备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可直接申报中级职称评审,各单位应按照业绩成果“高于破格标准”审核其申报材料。

(五)海外归国人员、****部队****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首次申报职称时可根据《资格条件》要求的专业水**工作业绩并参照同类人员申报评审标准,直接申报相应职称。

(六)对于持相关国际职业资格的海外人才,按照《****保障厅关于印发〈国际职业资格与高级职称比照认定目录(2004版)〉的通知》(苏人社函〔2024〕369号)、《****保障局〈关于印发**市国际职业资格比照认定职称资格办法(试行)〉的通知》(淮人社发〔2022〕100号)规定执行。

(七)继续教育要求按照《关于开展2025年度**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考核的通知》(淮人社函〔2025〕80号)和有关政策规定执行。结合申报专业实际参加继续教育,继续教育情况列为专业技术人才职称晋升的重要条件。(继续教育每年90学时,其中公共科目30学时、专业科目60学时。2026年申报中级需提供2022-2025年4年度继续教育佐证材料;申报初级需提供2025年度继续教育佐证材料。)

获得工程类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工程技术人才,可提前1年参加相应专业职称评审。

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不再作为必备条件。

五、申报流程

(一)网上申报。

1、市直初定申报。本年度职称初定工作申报系统已开放。申报人员请登录**人社网办大厅:https://rs.****.cn/index/,注册个人基本信息。注册成功后,依次选择个人办事 -->人才人事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 -->职称初定申报,进行申报(网上申报操作详见附件1:**市“**人社网办大厅”职称初定申报操作指南)。申报截止时间初定为2026年8月18日(具体以市人社局相关通知为准)。

2、评审申报。申报人员应实名登录****服务大厅(https://rs.****.cn/index/)注册登录个人账号,依次选择个人办事 -->人才人事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 -->职称评审申报;按系统提示,填写申报基本信息、学历学位信息、工作经历、工作总结、工作业绩、年度考核信息等栏目,并上传相关附件全部模块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注意:行政区划选择**市本级;职称证书为电子证书,个人证件请选择二寸正冠清晰照片上传。)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10日,逾期系统将关闭提交功能,不得补报。

网传申报材料均需原件扫描成PDF格式上传。论文著作:每一篇文章的封面、完整目录及正文建议整合成1个.pdf文件(原件扫描)上传,有X篇文章就应上传X个.pdf文件,且附件的名称与登记录入的文章名称应一致。业绩材料须按专业技术项目(课题)归类整合上传,即一个项目建议整合成一个.pdf文件上传(包括项目概况、实施方案或计划、验收报告、获奖证书等以及能佐证本人在项目中承担角色的有效证明材料),有X个项目就应上传X个.pdf文件,且附件的名称与登记录入的项目名称应一致。(网上申报操作详见附件2:**人社网上办事大厅职称申报手册)

(二)材料申报。

申报人员网上申报审核通过后,纸质材料经所在单位审核后,装订成册。其中:申报初级职称人员(市直),纸质****工信局;申报中级职称人员请将纸质相关材料报送至工作单位县(区)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工信局。

1、申报人员如实填报相关申报信息并网申成功后,系统下载双面打印《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2份)。《专业技术人员情况简介表》(简称:简介表)****信息化局(http://gxj.****.cn)“职称申报”专栏下载打印(A3纸),需单位盖章(一式18份)。其他材料请参照《附件3:申报综合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目录》准备。

2、申报表、简介表和身份证、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继续教育证书、论文等原件不用装订,其他相关材料均需按类、按目录顺序装订成册(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3、申报人所在单位应当严肃审核推荐程序,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杜绝弄虚作假,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严格审查核对原件,并在复印件加盖单位或人事部门公章。做好评前公示工作,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为其出具公示结果证明。对于用人单位包庇、纵容弄虚作假,出具虚假证明,协助申报人骗取推荐资格的,视情况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4、纸质材料集中报送时间为8月3日至9月17日(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市工信局职称申报地址:****信息化局组****中心,**市翔宇南道1号北楼969室);联系人:刘圣明、仇伟伟、丁姝钰、黄 凯;联系电话:0517-****0611,****0335。

5、对申报评审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采取评审与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年度职称评审中需进行面试答辩的人员,后续另行通知。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我省、市现行职称政策执行。工作过程中,如遇其他重大政策调整,按新政策执行。

2026年7月30日

****信息化局



附件1-23.zip


附件(1)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