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商务条款:
(一)报价相关
报价为全包含税价(13% 增值税专用发票),包含产品、包装、运输、装卸、送货至甲方指定地点、税费、售后、培训等所有费用,甲方无需额外支付任何杂费;报价不得高于平台设置最高限价,超限价视为无效报价。
报价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 90 天,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擅自调价、撤回报价。
加急标书代写
报价须列明品牌、生产厂家、型号、单台单价、总数量、总价,未标注品牌型号视为未完整响应。
(二)供货、交货要求
交货周期:合同签订 / 中标通知下发后5 个自然日内全部送货到位;逾期每延迟 1 天,按合同总金额 0.5% 扣除违约金,逾期超 3 日甲方有权取消订单并追究损失。
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办公楼 / 库房,供应商负责卸货码放整齐。
供货数量:按招标采购数量足额交付,允许 ±0 损耗,缺件、破损当场补发。
(三)质量、质保与售后
所有产品为原厂全新正品,无翻新、无库存积压过期品,附带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
质保承诺:产品整体质保≥2 年,产品保质期≥3 年;质保期内出现漏气、滤罐失效、包装破损等质量问题,供应商 24 小时内响应,3 个工作日内免费上门更换,承担往返物流费用。
售后响应:提供终身技术咨询,可免费上门为甲方工作人员开展面具佩戴、应急逃生实操培训。
(四)发票、付款条款
供应商完成全部供货、甲方验收合格后 5 个工作日内,供应商开具等额 13% 增值税专用发票。
付款方式:验收无误、发票入账后 30 个工作日内对公转账支付全款,无预付款、无质保金。
(五)履约与投标约束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分公司、个体工商户投标,严禁挂靠、串标、虚假资质、虚报参数投标,一经查实取消参选资格,纳入甲方采购黑名单,永久禁止**。
中标供应商不得转包、分包供货,必须自有货源或原厂直供。
验收不合格处理:到货抽检不合格,甲方有权全部拒收,供应商 3 日内重新送货合格货品,产生的运输、人工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若二次供货仍不合格,甲方终止采购并索赔。
履约承诺:供应商完全接受本招标全部商务、技术条款,不接受任何商务偏离、附加条件,有偏离须单独书面列明,未列明视为完全无偏离。
(六)其他商务约定
供应商承担运输途中破损、丢失风险,到货破损由供应商无偿补发。
供货完成后提供全套资质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归档:CCCF 证书、检测报告、厂家授权、营业执照、出厂合格证。
因产品质量不达标导致甲方消防验收无法通过,全部责任与整改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四、技术条款:
1、执行标准:产品必须符合 GB 21976.7-2012《建筑火灾逃生避难器材 第 7 部分: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国家标准,提供 CMA 资质第三方型式检验报告佐证。
2、防护规格:额定防护时间≥30 分钟(TZL30 型成人通用款),不得使用 15/20 分钟短时效产品。
3、核心防护性能
(1)一氧化碳防护:额定防护时间内,5 分钟加权 CO 透过浓度≤200mL/m3,吸气温度≤65℃;
(2)呼吸阻力:吸气阻力≤800Pa,呼气阻力≤300Pa;
(3)滤烟效率≥95%,有效过滤烟尘、CO、氰化氢、氯化氢等火灾有毒气体。
4、头罩与视野要求
(1)头罩采用阻燃铝箔复合耐高温材质,无毒无味,弹性束颈带密封不漏烟;
(2)视窗透光率≥85%,总视野≥70%、双目视野≥55%、下方视野≥35°,不起雾、耐高温不软化;
(3)呼吸区漏气系数≤5%,过滤罐与头罩连接拉力≥50N,不易脱落。
5、包装与出厂要求
(1)独立密封真空包装,外包装带夜光标识,标注型号、厂名、生产日期、保质期、执行标准、CCCF 标识;
(2)交货产品生产日期距供货当日不超过 90 天,剩余保质期≥3 年;严禁临期、翻新、拆封二次销售产品。
6、强制认证:所投产品具备有效 CCCF 消防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管理部****中心官网核验,证书在有效期内;经销商需提供生产厂家对应型号正规授权书。
7、通用结构:一体式头罩 综合滤毒罐 呼吸阀,佩戴简单,3 秒快速穿戴,适配成人头围,无尖锐边角。
8、验收标准:到货后随机抽检,若参数、认证、生产日期任意一条不达标,全部拒收,供应商无条件免费更换合格全新货品并承担全部运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