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公司****中心UPS设备隐患整治 |
项目编号 |
**** |
|||
| 采购方式 |
单一来源采购 |
|||||
| 采 购 明 细 |
物资名称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数 量 |
邀请供应商 |
|
| 普速中心UPS设备隐患整治 |
项 |
1 |
**** |
|||
| 原 因 说 明 |
普速TDCS中心UPS2内部元器件老化,性能降低,影响UPS稳定工作,影响TDCS设备稳定运行。为消除隐患,****中心UPS2内部性能不良可控硅、驱动板、方块电容等进行更换。为与既有设备保持一致,设备功能需与既有UPS设备相匹配,****设备厂家进行维修。经相关部门履行集体决策程序,本次技术服务采购拟定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
|||||
期:2026年7月31日至2026年8月3日17时30分
如对本公示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通过异议函件(纸质文件或电子邮箱)向******公司****公司提出。
异议函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等有效联系方式;(2) 异议事项涉及的项目名称、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3) 异议请求及主张;(4) 异议人应提供与物资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5) 异议函件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并附相关的真实性证明;(6) 异议人已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并被受理的应一并说明。异议人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授权书、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和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受理异议联系人:叶女士
联系电话:029-****4241、029-****4247
电子邮箱:****@163.com
联系地址;**市**东路与兴****铁路局7号高层裙楼二楼(邮编:710054)
****联系电话:029-****0976
****监督电话:029-****0456
纪检监督电话:029-****4171
****
2026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