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7-3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环境局拟对****120万吨/年洗煤厂等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复内容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7月31日—2026年8月6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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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
2026年7月31日
|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备注 |
| 1 | **** 120万吨/年洗煤厂建设项目 | **** | **市**县 | ******公司 | 项目建设性质为**,规划设计分两期建设,合计年处理原煤120万吨,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原煤储煤仓至产品煤储煤仓中间的全部生产系统以及部分辅助生产系统。主要单项工程包括:原煤储煤仓、主厂房、精煤储煤仓、副产品堆场、带式输送机走廊等生产设施;辅助生产设施主要包括变电所、煤样化验室、计量室、电锅炉房等。原煤库、精煤库及副产品堆场均为全封闭式厂房,本次评价针对两期建设内容评价,跳汰法洗煤生产线按照120万吨/年一次建成,原煤和精煤贮存棚分期建设,一期建设完成后开始二期建设。 | (一)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加强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防止施工期废水、扬尘、固体废物和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 (二)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原煤破碎、筛分粉尘,经集气罩+二级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后,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后经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未收集的部分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控制运输车辆行驶速度,对厂区道路实施硬化处理,并定期洒水降尘;中煤、精煤及矸石均在全封闭式储煤场、缓冲仓储存,库内定期进行喷雾控制装卸及堆存扬尘;物料输送采用密闭廊道,并在落料点或上料点设置喷雾抑尘装置进行除尘,减少粉尘外逸;采取上述措施后,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表5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为2.0mg/m3的限值要求后,集中收集经专用管道引至食堂房顶排放。 (三)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洒水抑尘废水自然蒸发,煤泥水经浓缩、压滤处理后闭路循环,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定期清运****处理厂处理,并建立污水处理台账,留档备查。 (四)强化厂区分区防渗措施。严格按照标准规范要求进行防渗设计、施工、验收;采取分区防渗,强化危废暂存间等重点污染防治区防渗,如发现防渗功能下降应采取积极措施及时处理,严防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五)加强固体废物的分类管理。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煤泥临时暂存于煤泥池内,经压滤脱水后同破碎筛分收集的粉尘掺入产品外售;煤矸石暂存于缓冲仓定期外售于相关企业综合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本项目产生的废机油、废油桶收集后暂存于危废贮存点,定期交由具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理,不得随意外运、转移处置;项目收集贮存危废设施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项目严格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固体废物(试行)》(HJ1200-2021)及《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交通运输部令第23号)要求进行收集、贮存、运输。 (六)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用吸声、隔声、减震等防护措施,运营期各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的要求。 | 报告表 |
| 2 | 2026年度吐哈盆地台北凹陷胜北洼陷 高精度三维地震采集工程 | ****集团**地球****公司****公司 | **市**县 | **雄巍志达****公司 | 项目建设性质为**,采用局部地震勘探,利用可控高精度震源车激发的方式来产生振动。 | (一)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加强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防止施工期废水、扬尘、固体废物和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 (二)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施工期施工机械及施工车辆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油品,定期对施工机械及车辆检维修并加强保养;加强施工扬尘、施工燃油机械、车辆尾气的管控,车辆低速慢行、洒水抑尘等措施。 (三)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施工期钻井废水和钻井岩屑排至防渗蒸发池内自然蒸发;生活污水经胜******处理厂处理。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强化危险废物贮存库等重点区域的防渗措施,如发现防渗功能下降及时采取措施,严防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四)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钻井岩屑全部干化后,覆土填埋。生活垃圾由垃圾船收集,定期委托清运;勘探人员野外作业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至生活营地统一清运。本项目产生的废润滑油,分区暂存于项目设置的危险废物贮存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该项目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危险废物收集处置相关资料存档备查。 (六)落实噪声防治措施。采取设备基础减振、选择低噪声设备、加强运行车辆管理,施工期厂界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标准要求(昼间70dB(A),夜间55dB(A))。 (七)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项目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避开野生植物生长密集地带,减少占地,以减轻对影响区域内植被的扰动和破坏;严禁施工机械、车辆进入农田区域;防渗蒸发池施工时将表土单独堆放,妥善保存,并覆盖防尘网,施工后将剥离表土回填;对施工人员开展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教育工作,强化保护野生动物的观念;对施工人员开展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教育工作,强化保护野生动物的观念;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对临时占地进行清理、平整,平整过程中不仅要保证土体再塑,防止水土流失。 | 报告表 |
| 3 | 托克****公司年产3万吨石英砂精加工建设项目 | 托克****公司 | **市**县 | **鼎盛社稳****公司 | 项目建设性质为**,主要建设内容为:**一条年产3万吨石英砂精加工生产线,公用工程及辅助工程依托原有。 | (一)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加强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防止施工期废水、扬尘、固体废物和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 (二)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投料口设置于生产车间内,破碎及筛分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有组织粉尘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颗粒物二级排放限值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原料堆场全封闭并定期进行喷水抑尘;物料通过密闭皮带输送;晾晒场四周设置围挡;对厂区道路硬化,并定期洒水及清扫,运输车辆要篷布苫盖、减速慢行原料堆场全封闭并定期进行喷水抑尘;厂界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1.0mg/m3。厨房油烟废气通过油烟净化器处理,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标准2.0mg/m3要求后,通过专用管道引至房顶排放。 (三)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生产废水经循环水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满足《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DB654275-2019)表2中C级标准后用于绿化灌溉。 (四)强化厂区分区防渗措施。严格按照标准规范要求进行防渗设计、施工、验收;采取分区防渗,强化储罐区、污水站等重点污染防治区防渗,加强地下水和土壤监测,如发现防渗功能下降应采取积极措施及时处理,严防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五)加强固体废物的分类管理。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料、除尘器收集粉尘及循环水池废渣收集后定期外售;废滤布更换后由厂家回收不在厂区存储;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本项目产生的废矿物油和废油桶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不得随意外运、转移处置。项目收集贮存危废设施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项目严格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固体废物(试行)》(HJ1200-2021)及《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交通运输部令第23号)要求进行收集、贮存、运输。 (六)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用吸声、隔声、减震等防护措施,运营期各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的要求。 | 报告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