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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人:
项目名称:****2026年商混站混凝土运输、泵送业务询比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澄清内容:我公****公司 2026 年商混站混凝土运输、泵送业务询比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现就询比文件资格条件相关条款予以澄清变更,内容如下:原询比文件资格要求;响应单位须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具备充足的运输保障能力,须配备自有搅拌车(12 方 - 15 方)10 台、车载泵 2 台、汽车泵(37-52 米)1 台、汽车泵(62 米)1 台,并提供自有车辆相关证明。若存在冒充自有车辆或同一车辆重复申报情形,一经核查证实存在造假,取消其响应资格。变更后资格要求响应单位须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具备充足的运输保障能力,须拥有自有车辆,或持有长期有效租赁协议、长期稳定挂靠协议对应的车辆:搅拌车(12 方 - 15 方)10 台、车载泵 2 台、汽车泵(37-52 米)1 台、汽车泵(62 米)1 台,并按要求提供对应权属、租赁或挂靠相关证明材料。若存在虚构车辆权属、冒充自有车辆或同一车辆重复申报情形,一经核查证实存在造假,取消其响应资格。本项目询比文件其余条款不作调整,请各响应人知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