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校内课后服务第三方机构的公告
为深入落实中央“双减”工作部署,严格贯彻《****办公厅 ****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1〕40号)、《****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粤教基函〔2021〕17 号)、《****教育局关于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减负全力做好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穗教基教〔2022〕1号)、《****教育局关于加强校内课后服务第三方机构管理的通知》(穗教基教〔2023〕5****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阶段校内课后服务第三方机构遴选相关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我校校内课后服务管理,健全第三方机构引入、监管、评价与退出机制,丰富课后服务内容、提升服务质量,满足学生多元化、个性化成长需求。我校现启动2026年校内课后服务第三方社会机构公开遴选工作,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合规机构踊跃报名参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
****校内课后服务第三方机构遴选项目
(二)服务对象
****本校在读且自愿报名参与校内课后服务的一至六年级学生。
(三)服务内容
严格遵循“不加重学生课业负担”原则,围绕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开展德育拓展、体育锻炼、艺术美育、科技创新、劳动实践、综合社会实践等非学科类素质拓展课后服务,丰富学生课后生活,锤炼学生综合素质,所有服务内容不得超出非学科类培训范畴及机构证照经营范围。
(四)服务地点:****
(五)服务期限
自2026年9月1日起至2028年7月31日止。学校与中选机构实行每年一签合同制度,学校每学期末对机构服务质量、履约情况、学生及家长满意度进行综合考核,考核不达标的机构,学校有权不予续签服务合同、终止**。
二、遴选对象
本次遴选仅限已正式纳入《2026年**区义务教育阶段校内课后服务第三方机构名单》的持证合规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遴选。
三、遴选原则
(一)公益自愿
第三方机构参与校内课后服务须坚守公益属性,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立足学校办学特色与学生成长需求,合规开展素质拓展服务。严格规范收费标准,切实服务学生、惠及家长,杜绝利化办学服务行为。
(二)诚信守规
第三方机****学校的遴选工作,应保证所有报名材料、资质证明及自述内容真实、完整、有效,遴选及**全过程诚实守信。中选的第三****学校监督管理,全面履行合同约定,严守校园安全管理规定,保障学生人身安全与课后服务质量。
(三)公开公正
学校组织对申报的第三方机构资质进行核查,包括机构办学资质、信誉实力、从业人员资质能力、业务及课程范围、课后服务收费标准、管理和保障能力等方面。遴选公告和遴选结果向家长公示,接受监督。
四、遴选准入条件
(一)合规办学资质
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须为已在**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注册、开通支付渠道、校外培训预收费进入监管账户接受国家资金监管的持证合规机构,依法取得《中****学校办学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并取得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营业执照,进行法人登记。文化艺术类、体育类、科技类社会组织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社会服务机构登记证书,按规定在社会组织公共服务信息平台提交上一年年度报告。
(二)从业人员资质达标
第三方机构具有稳定的专职管理及执教人员且在**平台备案,入校服务人员应符合《****办公厅****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教监管厅函〔2021〕9号) 对从业人员的基本要求和《****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要求,无犯罪记录,无违反师德师风的不良记录,具备开展课程教育活动的身体条件。应具备相应的职业(专业)能力,符合《**省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省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有关从业人员要求。配合学校参照《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3〕1号)要求开展准入查询。
(三)信誉与实力良好
办学资金稳定,****学校****服务所需的专业师资、教学设备、安全保障、课程研发等综合能力。办学行为规范,上一年度年审、年检结果为合格(未开展年度审验的需提交官方情况说明,历史最近一次审验须合格)。近1年内无行政处罚、经营异常、违法失信等不良记录,无抽逃资金、拖欠薪资、违规运营等情形。
中选机构须在签订服务合同前,向学校提交金融机构出具的不少于20万元人民币的履约保证金原件证明文件,服务期满且履约无违规、无纠纷后,按流程原路退回。
(四)业务课程合规
第三方机构业务范围应符合《****教育厅**省科学技****旅游厅****体育局****小学生校外教育培训非学科类目录清单的通知》(粤教监管〔2023〕3号)规定,****学校需要开设体育类、文化艺术类、科技类、综合实践类素质拓展类课程的能力,且入校提供服务内容不得超出办学许可证范围或经营业务范围。
(五)收费标准普惠规范
第三方机构在校内提供的素质课程收费标****少年宫同类型课程平均课时收费标准,且要明显低于非学科培训机构在校外提供同类型课程收费标准,原则上****学校同类项目收费标准应保持一致。
五、报名材料要求
所有报名材料须真实有效,复印件均需加盖机构公章及“此件与原件相符”印章,整套材料统一密封装档,封口加盖机构骑缝章,档案袋封面清晰标注:2026年****课后服务机构遴选材料、机构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具体材料清单如下:
(一)机构合法证照:《中****学校办学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机构详细简介:包含办学资质、信誉实力、从业人员资质能力等证明材料;
(三)符合本校特色的校内课后服务方案:业务级课程范围、进行校园课程收费标准材料;
(四)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六、资料递交时间及地点
(一)递交时间
2026年7月30日21:00至2026年8月5日23:59(**时间),逾期未递交材料、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受理。
(二)递交地点
****保安室(矿泉街瑶台大街10号),所有材料密封完好,加盖公章,并登记递交时间。
七、退出机制
凡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学校有权立即终止服务合同、依法追究第三方机构责任,****教育局相关业务科室报告:
****学校面向师生、家长的满意度评价中,学期综合满意度低于80%且不愿按校方要求配合整改;或学年综合满意度低于80%的;
(二)提供虚假资质或材料的;
(三)托管服务内容及质量与合同或协议约定明显不符的;
(四)进入校园任课教师无相关资质证明或相关项目专业资质的,或经查有犯罪记录的,或经查有其他从业限制类型情况的;
(五)进入校园服务人员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的;
(六)进入校园服务项目出现安全责任事故的;
****学校开展收支情况公示或公示情况造假的;
(八)服务合同(协议)有效期间年审未达“合格”等次或不按时公示年度报告的;
(九)服务合同(协议)有效期间办学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营业执照、社会组织登记证、事业单位登记证等过期未及时换证的;
(十)存在分包或转包行为的;
(十一)机构或聘用人员利用课****学校招揽生源的;
****学校教育教学和招生秩序的;
(十三)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所有。
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人:蒋老师
咨询电话:188****29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