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栋、2栋、3栋、7栋城市危旧房改造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7-31 19:16
****1栋、2栋、3栋、7栋城市危旧房改造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1栋、2栋、3栋、7栋城市危旧房改造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已由****委员会以河发改审批〔2026〕6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0.0万元 0.0% 私有资金:0.0万元 0.0% 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万元 0.0% 境外私人投资:0.0万元 0.0% 财政资金:366.44万元 100.0% 其他:0.0万元 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市**区南新西路119号
建设规模:结构加固工程,直形墙加固33立方米,内墙补强建筑面积1026平方米,梁加固313平方米,板加固3510平方米;屋面修缮工程,拆除原屋面面层,进行屋面防水和排水改造,共计1559平方米;墙面修缮工程,对外墙进行加固及立面效果提升,修缮面积共计18623平方米等。
本项目估算价:366.44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为300天(日历天)。
2.2 招标范围:改造方案完成后施工图设计完成前:依据拟建项目已批复、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的工程总承包内容招标,包括:结构加固工程、屋面修缮工程、墙面修缮工程等和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技术交底和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3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本项目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5本项目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2.6 公开完成的改造方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已录入“桂建云”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①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土木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和中级及以上职称(联合体投标的,需为牵头单位员工)。
②已录入“桂建云”并处于有效状态,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施工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符合《**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桂建管〔2020〕11号文除外)。
③要求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经理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注:1、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规模与3.3企业业绩要求一致,但不限制担任过的时间;2、如不要求企业业绩时,此处由招标人定义相类似的工程类型:建筑工程)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和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3.2.3施工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的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中级及以上职称,已录入“桂建云”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施工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作为施工项目经理(符合《**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桂建管〔2020〕11号文除外)。
3.2.4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已录入“桂建云”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业绩要求:无要求。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4.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4.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4.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4.6注册地在**的建筑业施工企业与区外建筑业施工企业采用联合体形式参与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项目投标的,联合体诚信综合评价分按最高的企业计取,其余情况,联合体中施工企业的信誉实力分按联合体成员中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最低的企业认定。
3.4.7联合体中设计企业的信誉实力分按联合体成员中设计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最低的企业认定。
3.5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其中一个标段(由招标人事先确定)。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否则同一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6﹞70号、桂建管〔2020〕11号文除外)。
3.6投标人信息以“桂建云”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2026年07月3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不少于30日),由潜在投标人登录**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址:https://hcygcg.****.com/index)进行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未注册的投标人可在**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完成注册后再行报名。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或需技术支持,请致电:0771-****051、****031。提示:投标人只有在“**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完成注册并获取(购买)并下载了招标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标书代写
4.2网上支付,平台运营费:200元人民币/套,招标文件费:300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址标书代写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8月31日09时30分(**时间)。标书代写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北部湾佰亿****公司(地址:**市**区金**路8号**时代4栋三楼304铺)开标厅递交,由代理机构签收,逾期不受理。标书代写
5.3 开标时间和地址,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址。标书代写
6.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签约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安全文明施工费)的30%(具体详见合同)。
进度款支付方式:合同内按工程计量周期内完成工程量的85%,合同外按工程计量周期完成工程量的70%。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hcygcg.****.com/index)发布 。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北部湾佰亿****公司
地址: **市**区南新西路119号 地址: **市**区金**路8号
**时代4栋三楼304铺
邮编: 547000 邮编: 547000
联系人:刘厂长 联系人: 韦仁铁
电话: 0778-****477 电话: 0778-****799
传真: / 传真: 0778-****799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163.com
网址: / 网址: /
2026年0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