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一台1.2t/h天然气蒸汽发生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技术评估报告及相关地市生态环境部门的意见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07月31日至2026年08月06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市区****服务中心一楼18号综合窗口,邮编:51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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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一台1.2t/h天然气蒸汽发生器建设项目 |
| 建设地点 | **市**市东****基地(二期)****厂区内 |
| 建设单位 | **** |
| 项目概况 | ******一台1.2t/h天然气蒸汽发生器项目位于**市东****基地(二期)****现有项目用地范围内,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3度40分4.113秒,北纬23度11分54.179秒,项目性质属**(重大变动重新报批),不新增用地面积以及建筑面积,本项目厂区总面积仍为2442平方米,建筑面积仍为4357.68平方米,其中锅炉房用地面积48平方米,建筑面积48平方米。总投资30万元,依托已建成的锅炉房,取消已批未建设的1t/h电热蒸汽发生器,替代为**1台1.2t/h天然气蒸汽发生器,蒸汽由4000吨/年减少至1800吨/年,新增天然气耗量13.5万Nm3/a。同时,新增1套天然气蒸汽发生器的辅助设备:5m3/h纯水制备系统,用于备用,项目建成后合计2套1台5m3/h纯水制备系统。已批项目主体工程的生产工艺、原辅材料使用种类及用量、产品方案与产能规模均保持不变,生产线设计产品产能仍为环保树脂及涂料,年产量15000吨,其中水性树脂10000吨,环保光固化树脂1500吨,水性涂料3000吨、UV油墨500吨,目前厂区内土建工程已建成,但未装修和设备安装,即未投产、未验收。 |
| 环评机构 | ******公司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在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