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计划编号: ****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机关事务一体化平台建设
预算金额(元): ****000.00
最高限价(如有): ****000.00元
采购需求:
| ****机关事务一体化平台建设 | ****机关事务一体化平台建设 | 基础软件开发服务 | 1 | 具体要求详见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 ****000.00 | 包1 |
| ****机关事务一体化平台建设监理 | ****机关事务一体化平台建设监理 | 信息化工程监理服务 | 1 | 具体要求详见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 152000.00 | 包2 |
| 数量合计: | 2 | 预算合计: | ****000.00 | |||
合同履行期限:包1:自合同签订至2027年10月底;包2:自项目开工建设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1 是 0 否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 (2)《财政部、****政府****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三部门联合发布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厅****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 (4)供应商凡在**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 (2)《财政部、****政府****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三部门联合发布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厅****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 (4)供应商凡在**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办理融资业务。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包1: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包2: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5.合格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包2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声明函》
时间: 2026-07-31 19:20:19 至 2026-08-07 23:59:59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 **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2026-08-31 09:00:00(**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标书代写
地点:**回族自****服务中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参加投标供应商,请于“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通过CA锁登录**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网(新)获取招标文件,按系统提示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2.**公共**电子交易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办理CA锁业务及CA锁升级更新等事宜请登录“**公共**交易网”CA办理。 3.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4.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供应商开标时可不到开标现场,通过网上在线参与开标,完成远程投标文件解密。 解密要求: ①投标供应商使用CA锁进行远程解密,解密的CA锁与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时的CA锁须为同一个CA锁,否则无法解密,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 ②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根据系统提示,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解密(解密时间30分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其投标文件将被退回,不参与后续投标流程。 ③投标供应商进入**公共**交易网“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系统”根据系统提示进行解密,如有疑问,****公司0512-****8093获得帮助。 5.****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网同时发布。 6.投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所填联系电话须真实有效,****委员会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时能及时联系。如无法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 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采购人及招标代理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电子标服务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
地 址: **市**区**西路361号
联系方式: 0951-****0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
地 址: **市**区长**路(**巷)2号公建楼四楼
联系方式: 0951-****762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蒋梅芳
电话: 0951-****021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方雪
电话: 0951-****762
采购文件:
| 招标文件正文.pdf |
| 招标文件正文.pdf |
代理机构 :****
发布日期: 2026-0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