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参选单位:
根据****的工作部署,需确定水口大桥登山栈道及安全防护便民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劳务分包单位。根据公司相关管理规定,我司拟通过综合比选的方式,选定一家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劳务分包单位承担本项目的施工劳务,请各单位给予支持与配合。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地点:**县。
2.项目概况及比选范围:水口大桥登山栈道及安全防护便民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劳务分包。详细内容见水口大桥登山栈道及安全防护便民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劳务分包清单。
3.控制价:****625.76元(不含税)。
二、参选单位资格要求
1.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留存)、开户行许可证(复印件留存)。
2.具备有效的施工劳务资质。
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参选单位须已纳入陵水黎****集团有限公司合格供应商名录,且对应工程类供应商施工劳务分包。具体名录可扫描下方二维码获取。
5.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复印件留存)。
6.提供参选单位无行贿受贿承诺书(加盖参选单位公章)。
四、工期要求
150日历天。
五、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六、合同主要条款
若因甲方水口大桥登山栈道及安全防护便民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发生规划调整、项目暂缓或终止、建设资金未落实导致项目不再实施等任一客观原因,致使本项目无法正式立项、无法启动落地实施的,甲方可单方以书面形式通知终止本协议,本协议自通知送达之日自动终止。
协议终止后,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互不主张任何赔偿、补偿、预期利润损失及其他衍生损失,双方无任何债权债务纠纷。
16.3进度款支付
16.3.1进度款请款报告提交时间:
工程款按进度比例支付,分包方应提前向承包方提交请款报表。
16.3.2进度款及结算款支付时间和方式:
(1)分包方报送进度款由承包方审核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支付前需扣除如下款项:
A.根据分包合同应予扣除的其它金额。
(2)支付比例。扣除上述款项后,进度款支付比例如下:
A.分包方每个月20日前报送工程形象进度产值,经承包方审核确认后,承包方支付至本期形象产值的80%给分包方。
B.经承包方验收整体工程竣工到达合格后,分包方报最终结算,承包方审核完毕定案后付至最终结算价的97%;
C.预留3%的结算款作为质量保证金,一年质保期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无息退回;
D.竣工结算审减约定:分包人应如实提报竣工结算款,如分包人提报的竣工结算款超出承包人审定值的5%(不含),分包人须按超出部分的5%支付违约金由承包人直接从审定的竣工结算款中直接扣除。具体公式如下:违约金=[分包人提报的竣工结算款一(1+5%)×审定值]×5%。
16.3.3每次付款前,分包方必须提供经工程所在地税务机构认可的等额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按实际办理计量及结算数额准确填写发票,若分包方提供的发票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承包方不子接受,且有权拒付工程款。如因分包方不能按期提供发票或提供发票存在瑕疵而导致的付款延期,分包方自行承担后果,承包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陵水黎****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s://www.****.com/)、****微信公众号上公开发布。
八、参选报名及综合比选文件的获取
获取比选文件方式:关注“****”微信公众号或进入陵水黎****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s://www.****.com/),点击进入项目比选公告内容,使用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免费下载。请贵单位在收到比选文件后填写“文件接收情况反馈函(见附件)”,并于投标截止前1日17时前函复我司(盖章扫描版发至****@163.com)。反馈函名称为“单位名称+项目简称”备注。标书代写
联系人:招采部陈工0898-****1168(上午8:15-12:00;下午14:45-18:00)。
九、综合比选文件递交时间标书代写
请有意参选的单位于**时间: 2026年8月6日上午9:30 在陵水县椰****车站****集团3楼****会议室参加此次综合比选,请准时参加。
感谢贵单位对本项目给予的支持与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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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