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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叶春兰
地 址:东屏街道东岙村
申请人房屋坐落于东屏街道东岙村,该户于2026年6月向本局提出个人建设工程规划建设行政许可申请,经本局审核拟批准**。拟批准东岙村用地面积78.59平方米,其中建筑占地75.52平方米(含一层门廊二层阳台面积4.55平方米)。建筑层次规划控制三层,即底层层高3.30米,二三层层高为3.00米,建筑物总高度10.65米(坡屋顶坡度≤30度且高度<2.20米,室外设计地面至屋檐和屋脊的平均高度),底层室内地坪标高13.74米。
四至如下:(见图)
西 侧:金培川房;
东 侧:陈坤汉房;
南 侧:过道;
北 侧:山体。
凡是与本建设项目有重大利害的公民、法人及其它组织,在公告之日起十日内,持本人身份证件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等),****服务中心规划窗口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本****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n/col/col****433496/index.html)城乡规划批前公示区查询。(联系电话:0577-****9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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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