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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
你单位《关于呈报王屋镇三官殿至庭芳道路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王政〔2026〕30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提升群众生产生活交通条件,同意你单位实施王屋镇三官殿至庭芳道路改建工程。
项目代码:****。
二、建设地点:**市王屋镇封门村、庭芳村。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王屋镇三官殿至庭芳道路改建工程主线按照四级公路(I)类标准, 支线按照四级公路(II)类标准。设计速度15公里/小时。本项目主线起点位于G327连固线上,起点桩号 K0+000,沿现有水泥路向西前行,终点止于S230林济线庭芳村,终点桩号 K4+950.1,路线全长4.950公里。K0+000-K4+450段,原路基宽7米,路面宽6米;K4+450-K4+950.1段,原路基宽6米,路面宽5米。支线起点位于主线K2+000处,沿现有水泥**行,终点止于 G327连固线上,长0.341公里,原路基宽5.5米,路面宽4.5米。路面将现有破碎板、板角断裂、坑槽等病害部分的水泥板挖除,用水泥混凝土补强;K4+450-K4+950.1段靠山坡一侧用水泥混凝土由5米加宽至6.3米。最后全线通铺20厘米水泥混凝土。安防上**挡土墙21米,改移现有波形护栏3762米。全线重新施划标线,在起点、终点安装3道橡胶减速带,增设回头曲线处3个凸面镜。
四、项目投资及来源:项目总投资702.16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省补资金,其余资金镇、村自筹。
五、建设工期:6个月。
六、同意项目法人在施工环节委托有相应资格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公开招标,招标公告需在**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请接文后,抓紧办理相关手续,争取早日开工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