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配方颗粒
市场价格征询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我院中医药服务质量,保障中药配方颗粒供应及时、质量安全,实现采购过程公开、公平、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国药品管理法》和《****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规定,现就我院临床在用非集采的中药配方颗粒开展市场公开价格征询工作。现面向社会符合资质的合法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公开征询,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参与。
一、质量标准总体要求
所有中药配方颗粒须为国****管理部门备案准入品种,生产工艺合规、质量可控、全程可溯源,符合国家中药配方颗粒统一质量标准。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2. 生产企业须具备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经营企业须具备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及GSP认证资质,经营范围覆盖本次征询品种。
3.具备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配送资格,符合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相关要求。
4.近 3 年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违规记录,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三、征询药品范围
本次征询品种为我院在用非集采的中药配方颗粒品种,详见附件。
附件:中药配方颗粒征询价格目录.xls
四、报价相关要求
1. 本次报价含税、含包装、含运输、含送货到库等为最终供应报价。
2. 中药配方颗粒计价单位:元/袋。
3. 供应商须按附件清单逐项完整填报,不得更改药品名称、规格及附件文件格式,“征询价格”项为必填项
4. 报价须真实、公开反映当前市场行情,严禁虚高报价、恶意低价,一经查实取消后续参选资格并纳入我院黑名单。
五、征询时间及递交方式
1. 公开征询时间: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周末节假日除外)
2. 资料接收截止时间:公告期满当日17:30(逾期一律不予接收)标书代写
3.递交方式: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1)纸质版,****药学部(地址:**市天马路89号门诊楼9楼922室),联系人及电话:何宇航 150****6436,可顺丰邮寄至上述地址;(2)电子版,接收邮箱:****@qq.com。
六、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征询是根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开展市场价格调查,不代表项目最终采购结果,仅为市场价格调研与信息采集,用于院内价格研判、比价、限价作参考,不属于招标、竞价、采购中标行为,不构成合同要约关系。
2.我院对所有报价资料严格保密,各应征供应商应对所填报和提交的文件及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严禁提供虚假材料,严禁伪造、变造相关证明文件。
3.不得改变附件中的文本格式和表格中的内容等。
4.我院保留根据质量、价格、供货能力、信誉、售后等综合情况自主择优确定采购参考价及准入供应商的权利。
5.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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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