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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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区工挂[2026]16号
经 **市 人民政府批准,****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m2)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增价规则 及幅度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 |
东屏街道金港路以东、华寇水电以南 |
4945.59 |
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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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容积率≤2.50 |
建筑密度≤70 |
5≤绿化率 |
30 |
45 |
223 |
10 (万元) |
二、竞买资格:1.中华人民**国境内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本次出让地块不接受联合竞买。 2.竞得人所持股份大于50%的前提下,可就该****公司。受让人如需变****公司的,应在报名时提出申请,****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出让人可以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公司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也****公司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3.****: (1)该地块不接受联合竞买。 (2)该地块土地及地表、地上、地下所建房屋不得分割销售、不得分割转让、不得分割抵押。如需整体转让须****人民政府****办事处书面同意。 (3)该地块竞得人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前,****人民政府签订《投资发展监管协议》,并****人民政府****办事处全程监管。 (4)该地块地上建(构)筑物已建成,建筑面积4553.03平方米,竞得人****人民政府****办事处支付已建地上建(构)筑物价款738.7666万元(不包括在挂牌出让起始价中),由竞得****人民政府****办事处另行结算。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6年07月31日至 2026年08月19日,到 网上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实行网上挂牌出让,通过**区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58.****.148:801/ ) (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竞买申请人可于2026年08月20日 起至2026年08月31日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2026年08月31日16时。标书代写 竞买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经**省用地企业诚信数据库比对合格后,系统将自动赋予竞价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 1、地块编号:****; 报名时间:2026年08月20日09时00分 至 2026年08月31日16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26年08月20日09时00分 至 2026年08月31日16时00分; 挂牌时间:2026年08月20日09时00分 至 2026年09月02日09时30分; |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竞得人不得建设"两高一资"类和属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禁止用地项目目录》的工业企业。 本次出让地块所涉地下空间使用权设立及其各项规划管控要求的出具,均依据已经依法批准的详细规划中相应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省城乡规划条例》《**省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办公厅关于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指导意见》(苏政办发〔2020〕58号)《******厅党组关于严格执行国有建设用地出让规定进一步加强监管监督工作的意见》(苏自然资党组发〔2019〕94)等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有关规定。 八、****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市**区永阳街道中**路17号311室 联系电话:025-****6282 联 系 人:****交易中心 开户单位:/ 开 户 行:/ 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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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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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地块: |
| 单位:平方米、万元 |
行政区 地块编号 面积(平方米) 土地用途 容积率 交易方式 保证金(万元) 起始价(万元)
| **区 |
**** |
4945.59 |
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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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容积率≤2.50 |
挂牌 |
45 |
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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