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鼎昊家具有限公司年产5万套钢质家具建设项目

审批
浙江-杭州-临安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0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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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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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85MA2GMFKL55杨智赟
虞晓东**省**市**市
**市**区**街道雅观村庆林街2号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年产5万套钢质家具建设项目****
2021版本:036-木质家具制造;竹、藤家具制造;金属家具制造;塑料家具制造;其他家具制造C-C-制造业
**省**市**市 **市**区**街道雅观村庆林街2号
经度:119.762256 纬度: 30.327315****环境局**分局
2023-02-28
杭临环评审〔2023〕16号****0185MA2GMFKL55001X
2024-04-25500
100****
****0185MA2GMFKL55****
****0185MA2GMFKL55******公司
****0185MA2GY6T01G2025-12-11
2025-12-112026-03-10
2026-07-032026-07-31
https://www.****.com/gs/detail/2?id=60703ghxQE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年产5万套钢制家具年产5万套钢制家具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项目原环评设计包含原料切割、焊接、打磨、抛丸加工工序本项目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主体装配工艺均未发生变动。项目实际建设与环评设计略有差异,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1.项目原环评设计配套切割、焊接、打磨、抛丸工序,但实际建设过程中,结合市场供应链优化调整,项目外购标准成型金属半成品进厂,仅开展脱脂、水洗、硅烷化、风干、固化等处理工序,取消了切割、焊接、打磨、抛丸等金属前处理生产工序。本次仅删减产污工序,无新增生产工艺、无新增污染物种类;原切割、焊接、打磨、抛丸工段产生的颗粒物、金属粉尘、一般固废全部不再产生,全厂大气污染物、固体废物产生量、排放量均较环评预测显著减少,环境不利影响减轻;本次删减切割、焊接、打磨、抛丸四道工序,仅减少产排污环节、降低污染物产生总量,未导致环境不利影响加重,不属于《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界定的重大变动
实际原料切割、焊接、打磨、抛丸加工工序企业未建设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①切割烟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②焊接烟尘收集后经烟尘净化器处理后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2);③打磨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3);④抛丸粉尘经抛丸机自带除尘器处理后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4)2.废气处理设施的变化:配套取消的废气治理设施为原环评针对该四道工序专项配套,原环评设计切割、焊接、打磨、抛丸配套多套布袋除尘设备、一套焊接烟尘处理器,实际无该四道工序,取消了相应的布袋除尘器、烟尘处理器,排气筒装置等,其余装配、仓储等环保设施均按环评批复完整建设并投运,不存在污染治理措施弱化、停用、削减导致排污加重情形。综上,本次删减切割、焊接、打磨、抛丸四道工序,仅减少产排污环节、降低污染物产生总量,未导致环境不利影响加重,不属于《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界定的重大变动。
实际建设过程中,结合市场供应链优化调整,项目外购标准成型金属半成品进厂,仅开展脱脂、水洗、硅烷化、风干、固化等处理工序,取消了切割、焊接、打磨、抛丸等金属前处理生产工序。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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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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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化粪池 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排放标准入市政污水管网,****科技城****公司处理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集中排放,其中COD和氨氮执行《****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表1限值。 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排放标准入市政污水管网,****科技城****公司处理达标排放 生活污水排放口pH值范围值为7.1~8.6。其他监测项目的最高日均浓度分别为:化学需氧量294mg/L、五日生化需氧量108mg/L、总磷1.50mg/L、氨氮23.6mg/L、悬浮物44mg/L、动植物油1.63mg/L、阴离子表面活性剂0.10。其中监测综上,验收期间综合污水排放口pH、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动植物油、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的排放浓度均达到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三级标准限值要求;氨氮、总磷排放浓度均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表1中间接排放限值要求。
2 清洗废水处理设施:经隔油池+絮凝沉淀池+SBR生化池+二沉池处理 生****处理站(处理能力10t/d,处理工艺:隔油池+絮凝沉淀池+SBR生化池+二沉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与经化粪池预处理的生活污水合并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科技城****公司处理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集中排放,其中COD和氨氮执行《****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表1限值 生****处理站(处理能力10t/d,处理工艺:隔油池+絮凝沉淀池+SBR生化池+二沉池 检测结果表明,验收检测期间,工业废水排出口pH值范围值为7.3~7.8。其他监测项目的最高日均浓度分别为:化学需氧量513mg/L、五日生化需氧量158mg/L、总磷1.51mg/L、氨氮1.23mg/L、悬浮物189mg/L、石油类2.45mg/L、阴离子表面活性剂0.08。其中监测综上,验收期间综合污水排放口pH、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的排放浓度均达到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三级标准限值要求;氨氮、总磷排放浓度均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表1中间接排放限值要求。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预脱脂、喷塑固化使用液化气燃烧加热,液化气燃烧最终污染物主要为SO2和NOx等;企业液化气燃烧废气与喷塑固化有机废气汇总后经1根15m排气筒高空排放(排气筒编号DA006) 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3/2146-2018)中表1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脱脂硅烷化处理采用液化气燃烧供热,企业液化燃烧废气产生的污染物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中的干燥炉、窑二类区二级标准(1997年1月1日后新改扩建),具体见表1-3;其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浙环[2019]315号)中排放限值要求;企业厂界无组织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3/2146-2018)表6中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项目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限值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中表A.1的特别排放限值。 企业液化气燃烧废气与喷塑固化有机废气汇总后经1根20m排气筒高空排放(排气筒编号DA006) 验收检测期间,厂界无组织废气排放的最大值浓度值分别为总悬浮颗粒物0.268mg/m3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非甲烷总烃2.04 mg/m3、臭气浓度<10,均符合《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3/2146-2018)表6浓度限值要求。有组织废气中废甲烷总烃、颗粒物均符合《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3/2146-2018)表1中排放限值要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符合《**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中排放限值排放限值要求。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隔声、减振设施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将高噪声的生产车间布置在厂区中部,将噪声大的设备布置在车间中央,选用低噪声、振动小的设备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昼间噪声检测最大值为59dB(A),综上,项目各检测点监测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本项目危险废物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分类,危险废物贮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6号)和《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要求。根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本项目采用库房、包装工具(罐、桶、包装袋等)贮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不适用该标准,但其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工业固废按照《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4月29日修订)的工业固体废物管理条款要求执行。 一般固废处置措施:本项目废包装材料、废金属边角料、废钢丸属于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公司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企业已设置一般固废暂存间,分类收集,做好防雨和防渗措施。 危险废物处置措施:废机油、废油桶、废皂化液、含油金属屑、废水处理污泥、废油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仓库,委托****处置,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本项目设专用危废储存间,无露天堆放,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要求做好暂时储存管理工作及防雨防渗;对不同危险废物分类存放,标识、台账清楚,专人管理。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落实应急物资和风险防范措施 ①设置专人负责日常环境管理工作。 ② 严格危险物质的使用及管理要求,落实专员管理,制定相关责任制度。 ③厂区实际建设雨水排放口截止阀及其相应管道。 ④企业制定一系列生产安全方面的管理制度,为了有效管理,企业需在实际生产过程中严格落实。企业成立设备检修维护专业队伍,定期进行全厂设备检修,保证设备正常运转。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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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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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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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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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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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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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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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