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加油站土壤污染初步调查服务比价公告
一、项目名称
某加油站土壤污染初步调查服务采购
二、项目编号
****
三、项目简介
1.项目背景:根据**市有关部门要求,****加油站土壤污染情况进行初步调查。
2.服务地点:**省**市**区****加油站。
3.项目预算或限价:9.9万元(人民币)。
4.服务期:合同签订1个月以内完成。
5.服务内容:乙方按******加油站用地污染调查标准,开展资料收集与分析、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工作,制定初步采样分析工作方案,****环境局专家审核;根据方案组织现场采样(包括钻孔取****实验室分析测试,开展数据评估与分析,编制初步调查报告。****环境局组织技术审查,并明确否需要进行进一步的详细调查、风险评估等工作。
6.服务成果:提交评审后的工作方案及初步调查报告(均要上传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信息记录系统)。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200万元以上罚款等重大违法记录;
****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采购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政府主管部门列入违法失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八)在《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从业单位和个人执业情况信用记录系统》完成信息登记,并具备CMA检验检测资质。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2026年8月2日至2026年8月9日17:30前手机短信报名,并于2026年8月9日17:30前将有关材料邮寄或安排专人送达我单位指定地点。
(二)提交材料:详见比价文件(附件)。
(三)逾期送达、未盖公章或未密封的报价文件为无效报价文件。
六、本采购项目相****大学民网发布。
七、比价时间
2026年8月10日09时00分(供应商无需到达比价现场)。在完全满足采购人相关要求的基础上,价格最低者为成交供应商。
八、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秦老师
电话:199****1199
邮寄地址:**省****南苑邮局驿站
邮政编码:410073
九、采购监督
监 督 人:张老师
电话:153****1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