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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883MA473U1PXJ | 建设单位法人:任保昆 |
| 赵康路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 ******园区 |
| ****年产 1100 吨颗粒剂农药技改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44-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631-C2631-化学农药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园区 |
| 经度:112.681830 纬度: 34.885150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9-26 |
| 焦环审孟〔2025〕1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1-03-11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900 |
| 56 | 运营单位名称:**** |
| ****0883MA473U1PXJ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0883MA473U1PXJ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307MA45J2FW5B | 竣工时间:2026-04-20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7-03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7-30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生态环境公示网 |
| 改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1%噻虫胺颗粒剂300t/a、0.15%噻呋酰胺颗粒剂300t/a、0.16%氯虫﹒噻虫胺颗粒剂300t/a、0.2%咯菌腈﹒嘧菌酯颗粒剂200t/a | 实际建设情况:0.1%噻虫胺颗粒剂300t/a、0.15%噻呋酰胺颗粒剂300t/a、0.16%氯虫﹒噻虫胺颗粒剂300t/a、0.2%咯菌腈﹒嘧菌酯颗粒剂200t/a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1%噻虫胺颗粒剂、0.15%噻呋酰胺颗粒剂及0.16%氯虫﹒噻虫胺颗粒剂:上料→粉碎→混合→造粒→初筛→烘干→冷却→二次筛分→整形→检验→包装 0.2%咯菌腈﹒嘧菌酯颗粒剂上料→粉碎→混合→造粒→初筛→烘干→冷却→二次筛分→整形→包膜→检验→包装 | 实际建设情况:0.1%噻虫胺颗粒剂、0.15%噻呋酰胺颗粒剂及0.16%氯虫﹒噻虫胺颗粒剂:上料→粉碎→混合→造粒→初筛→烘干→冷却→二次筛分→整形→检验→包装 0.2%咯菌腈﹒嘧菌酯颗粒剂上料→粉碎→混合→造粒→初筛→烘干→冷却→二次筛分→整形→包膜→检验→包装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废气:造粒生产线上料、混合、粉碎、造粒、初筛、二次筛分、整形、料仓、包装废气:脉冲袋式除尘器(TA002)+15m排气筒(DA002);造粒生产线烘干、冷却废气:旋风除尘器(2套)+脉冲袋式除尘器(TA002,共用)+15m排气筒(DA002,共用);包膜生产线废气:脉冲袋式除尘器(TA007)+15m排气筒(DA004);包装车间废气:脉冲袋式除尘器(TA008)+15m排气筒(DA005)。 废水:依托厂区****处理站处理(工艺:隔油+调节+沉砂+水解酸化+接触氧化,处理能力15m3/d)。 噪声:基础减振、厂房隔声。 固体废物:依托厂区现有一般固废仓库(面积38.5m2);对厂区现有危废仓库进行扩容改造(面积70m2)。 风险:事故池、初期雨水收集池、分区防渗、加强危化品贮存及使用管理、严格落实天然气风险防范措施。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气:造粒生产线上料、混合、粉碎、造粒、初筛、二次筛分、整形、料仓、包装废气:脉冲袋式除尘器(TA002)+15m排气筒(DA002);造粒生产线烘干、冷却废气:旋风除尘器(2套)+脉冲袋式除尘器(TA002,共用)+15m排气筒(DA002,共用);包膜生产线废气:脉冲袋式除尘器(TA007)+15m排气筒(DA004);包装车间废气:脉冲袋式除尘器(TA008)+15m排气筒(DA005)。 废水:依托厂区****处理站处理(工艺:隔油+调节+沉砂+水解酸化+接触氧化,处理能力15m3/d)。 噪声:基础减振、厂房隔声。 固体废物:一般固废仓库位置变化,将厂区维修车间改造为一般固废仓库(面积127m2);危废仓库位置变化,将厂区现有已建1-5水剂包装车间改造为危废仓库(面积127m2)。 风险:事故池、初期雨水收集池、分区防渗、加强危化品贮存及使用管理、严格落实天然气风险防范措施。 |
| 根据厂区平面布局规划,对一般固废仓库和危废仓库的位置进行了调整,且面积均增大。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原环评未设置半成品库;**1座成品仓库,钢结构,1层,建筑面积1374m2,用于颗粒剂产品储存。 | 实际建设情况:增加半成品库,将原环评设计的成品仓库(建筑面积1374m2)变更为半成品库1#,同时利用厂区西侧二期在建工程场地**1座车间(建筑面积1500m2)作为半成品库2#,2座半成品库均用于颗粒剂质检、包装前的半成品储存;另外,利用厂区西侧二期在建工程场地**1座车间(建筑面积1500m2)作为成品库,相比原环评设计的成品库位置变化、面积增大。 |
| 增加2座半成品库用于半成品周转与暂存;同时相比原环评设计,成品库的位置变化,面积增大。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2313 | 0.0079 | 0.245 | 0 | 0.0079 | 0.239 | 0 | |
| 0.033 | 0.0011 | 0.0398 | 0 | 0.0011 | 0.034 | 0 | |
| 0.001 | 0 | 0.0015 | 0 | 0 | 0.001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0009 | 0 | 0 | 0 | 0 | / |
| 0 | 0 | 0.0159 | 0 | 0 | 0 | 0 | / |
| 0.037 | 0.0932 | 0.2368 | 0 | 0 | 0.13 | 0.093 | / |
| 0.1216 | 0 | 0.1216 | 0 | 0 | 0.122 | 0 | / |
| 1 | 污水处理站 | 《化工行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DB41/1135-2016)表1、表2标准;****处理站进水水质标准 | ****处理站,处理能力15m3/d,处理工艺为:隔油→调节→沉砂→水解酸化→接触氧化→出水 | 废水处理站排放口出水中pH、SS、COD、NH3-N、TP和石油类的监测浓度分别为:7.8~8.0、31~38mg/L、101~113mg/L、13.7~16.3mg/L、0.42~0.53mg/L、3.11~3.51mg/L |
| 1 | 造粒生产线上料、混合、粉碎、造粒、初筛、二次筛分、整形、料仓、包装废气:脉冲袋式除尘器(TA002)+15m排气筒(DA002);造粒生产线烘干、冷却废气:旋风除尘器(2套)+脉冲袋式除尘器(TA002,共用)+15m排气筒(DA002,共用) | 《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7-2020)表1标准限值、**省地方标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表1-其他炉窑限值及《焦****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市2025年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的通知》(焦环委办[2025]11号)中相关排放限值 | 造粒生产线烘干、冷却废气:旋风除尘器(2套)+脉冲袋式除尘器(TA002,共用)+15m排气筒(DA002,共用) | DA002排放口颗粒物的排放浓度为6.2~6.9mg/m3,SO2的排放浓度为未检出,NOx的排放浓度为未检出 | |
| 2 | 包膜生产线废气:脉冲袋式除尘器(TA007)+15m排气筒(DA004) | 《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7-2020)表1标准限值 | 包膜生产线废气:脉冲袋式除尘器(TA007)+15m排气筒(DA004) | 包膜生产线DA004排放口颗粒物的排放浓度为3.3~3.5mg/m3 | |
| 3 | 包装车间废气:脉冲袋式除尘器(TA008)+15m排气筒(DA005) | 《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7-2020)表1标准限值 | 包装车间废气:脉冲袋式除尘器(TA008)+15m排气筒(DA005) | 包装生产线DA005排放口颗粒物的排放浓度为3.7~4.3mg/m3 |
| 1 | 降噪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 室内布置、减振基础、消声器等 | 东、西两侧厂界昼间噪声测定值为51~54dB(A) |
| 1 | 将厂区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做好分区防渗 | 重点防渗区(原料仓库液体物料储存区、质检室试剂库、污水处理设施、事故池、危废仓库):做好地面基础防渗,防渗层为至少1m厚粘土层(渗透系数 K≤1.0×10-7cm/s),或 2mm厚**度聚乙烯等人工材料(渗透系数K≤1.0×10-10cm/s),或其他防渗 性能等效的材料。一般防渗区(颗粒剂车间、包装车间、成品仓库、一般固废仓库):采用水泥基渗透结晶抗渗混凝土(厚度不宜小于100mm)进行防渗处理,要求防渗系数K≤1.0×10-7cm/s。简单防渗区(其他区域):做好地面硬化措施。 |
| 1 | 一般固废依托厂区现有一般固废仓库(面积38.5m2)暂存,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依托厂区现有危废仓库(扩容至面积70m2)暂存,定期委托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 | 将现有工程维修车间改造为一般固废仓库(面积127m2),一般固废经收集后妥善暂存,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将现有工程已建1-5水剂包装车间改造为危废仓库(面积127m2),危险废物经收集后妥善暂存,定期委托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 |
| 1 | 事故池、初期雨水收集池、分区防渗、加强危化品贮存及使用管理、严格落实天然气风险防范措施。 | 事故池、初期雨水收集池、分区防渗、加强危化品贮存及使用管理、严格落实天然气风险防范措施。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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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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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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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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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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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新带老整改措施:(1)原料及成品储存:合理规划原料及成品仓库布局,并设置相关标识、标志,所有物料室内贮存,不得露天堆放。(2)已建及在建工程“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规范活性炭吸附装置设置,其气体流速、停留时间、活性炭碘吸附值及填充量等参数要求满足《吸附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26-2013****环境局文件《关于规范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过程中活性炭使用管理的通知》的相关要求,未达到文件要求的须进行升级完善,以确保处理效率。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以新带老整改措施:(1)原料及成品储存:已建设原料仓库、半成品库、成品仓库,生产原料、半成品及成品按照规划区域合理放置,并设置有相关标识、标志;所有物料均贮存于室内,不存在露天堆放。(2)现有已建工程“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均更换为“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同时按照《吸附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26-2013)等相关要求,规范设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各项参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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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