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洞头项目电力改迁土建工程询比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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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项目电力改迁土建工程

项目编号:****(试)
发布时间:None
发布单位:**霓北公路TJ01标
公告
公告标题:一公司**项目电力改迁土建工程询比采购公告
公告内容:

****S211**至**公路**霓屿至北岙段工程第TJ01标段项目电力改迁土建工程劳务分包询比采购公告

(询比采购编号:DTXKHDQTJ01-LWZB-21)

1. 询比采购条件

本询比采购项目****S211**至**公路**霓屿至北岙段工程第TJ01标段项目电力改迁土建工程劳务分包已具备采购条件。为确保该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现对该项目电力改迁土建工程劳务分包进行公开询比采购。

2. 项目概况与询比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省**市**区。

2.2建设规模:

对国网******老鼠尾35kV永深气3883线78-79号电缆、10kV霓中J709线35-36号杆进行电缆改迁工程。

询比采购范围:S211**至**公路**霓屿至北岙段工程项目电力改迁土建工程等与之一切相关工程施工,具体施工部位由询比采购方根据施工进展情况确定。

包件划分:二局**项目电力改迁土建工程。

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 2026 年 08月 20 日

计划完工日期: 2026 年 09月 20 日

计划合同工期: 31 日历天。

注:开工日期和完工日期为暂**期,具体开工日期以询比采购人发出开工时间为准。投标人应通过现场考察及具体了解的情况进行评估具体施工日期,此风险不作为投标人向询比采购人提出补偿索赔的条件。

质量目标:本工程质量必须严格遵循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有效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及合同约定,确保工程一次性竣工验收合格,满足电力改迁工程投运及长期安全稳定运行要求。

安全目标:零死亡、零重伤、零触电事故、零火灾事故、零坍塌事故、零重大设备及交通责任事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询比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询比采购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必须是中交分包管理系统的分包商库中的合格分包商。

3.3 本次询比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询比采购项目上述包件中的 1 个包件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 个包件。如果同一投标人在多个包件中均排序第一,推荐中标候选人(推荐中标候选人或选择中标人的方法)。

3.5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不得参与本包件的投标:

(1****集团范围内的D级分包商;

(2****集团管控名单且在管控期限内的分包商;

(3****集团黑名单且处于禁入有效期内的分包商;

(4****集团重点关注名单且处于整改期内的分包商。

4. 询比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中交集团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以下简称“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下同)(网址:https://scp.****.cn/)进行注册登记。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8月5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标书代写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在“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未完成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询比采购人将拒收。标书代写

6. 投标相关事宜

询比采购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不召开;

□召开,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 。

投标预备会时间:√不召开;

□召开,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 。

7.评标办法

本包件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采购公告在“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S211**至**公路**霓屿至北岙段工程第TJ01标段项目

地 址:**省**市**区霓屿街道

联 系 人:安小娟

电 话:187****4596

电子邮件:****490900@qq.****.

邮 编:325702

2026年 08月2日


附 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专业分包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

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劳务分包企业财务要求

承诺提供不少于20万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由投****银行信贷证明或财务能力承诺书)。 ****银行信贷证明,开****银行级别:****银行县(区、市)级及以上支行。

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劳务分包企业业绩要求

要求提供2020年12月01日至2025年12月01日的电力改迁土建工程相关业绩证明材料,投标人的业绩应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彩色扫描件

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劳务分包企业信誉要求

1、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的情形。

2、自2018年7月1日以来,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3、在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工程安全事故的。

4、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5、****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6、不存在因串通投标被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并在行政处罚期内的。

注:1.投标人有行贿受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法院判决书判决日期为准。2.以上信誉要求不需要投标人提供相关资料。。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 员

数 量

资 格 要 求

在岗要求

项目负责人

1

1、担任过有关电力改迁土建工程施工的项目负责人。

2、拟委任项目负责人未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中任项目负责人。

3、自2018年7月1日以来,拟委任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包件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技术负责人

1

担任过有关电力改迁土建工程施工的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

1

担任过有电力改迁土建工程施工的安全管理人员,并有在有效期内的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结算负责人

1

有类似施工经验3年及以上。

财务负责人

1

有类似施工经验3年及以上。

材料员

1

有类似施工经验3年及以上。

特种作业人员

满足施工需求

有在有效期内的相关证书或证明文件。

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录6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机具最低要求)

设备名称

规格、功率及容量

单位

最低数量要求

挖机

满足施工需求

1

炮机

满足施工需求

1

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录7 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告知书

根据《关于印发〈中交集团暨中国交建**单位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中交党纪发[2022]117号)《中交二公局**单位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管理办法(试行)》(二公局党纪发[2023]19号)的要求,请**单位了解以下内容:

一、惩戒规定

对局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内的市场主体施行“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联合惩戒,在全局、全业务领域实施全面禁入或者重点监管措施。

1.存在相关不廉洁或不诚信行为,且致使局或局属单位人员受到党纪轻处分(警告、严重警告)或政务轻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的,给予全局范围内1年禁入/不予发包处理。

2.存在相关不廉洁或不诚信行为,且致使局或局属单位人员违法犯罪或受到党纪重处分(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政务重处分(撤职、开除)的,对长期连续性采购或分包**商给予全局范围内3年禁入/不予发包处理,对一次性采购或分包**商给予全局范围内永久禁入/不予发包处理。

3.对于在黑名单处理期内,再次出现因发生相关不廉洁或不诚信行为引起局或局属单位人员违纪违法的,给予全局范围内永久禁入/不予发包处理。

4.因有关市场主体产品问题或违法违规引发引发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给予全局范围内1年禁入/不予发包处理;引发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给予全局范围内永久禁入/不予发包处理。

5.因有关市场主体产品问题或违法违规引发直接经济损失在100万元以下的一般质量问题,给予全局范围内1年禁入/不予发包处理;引发一般质量事故或直接经济损失在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重大质量问题,给予全局范围内3年禁入/不予发包处理;引发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万元以上的重大质量问题,给予全局范围内永久禁入/不予发包处理。

6.因有关市场主体产品问题或违法违规引发环保问题,导致局或局属单位受到罚款超过50万元(含),或被省部级及以上有关部门、省部级环保督察组通报、约谈等,给予全局范围内1年禁入/不予发包处理;导致局或局属单位受到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行政拘留、环境污染犯罪,给予全局范围内3年禁入/不予发包处理;引发一般及以上突发****政府认定的环境事故(事件);在省域及以上范围内被联合惩戒等其他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环保事件;导致局或局属单位被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通报的,给予全局范围内永久禁入/不予发包处理。

7.因有关市场主体存在相关不廉洁或不诚信行为,造成企业经济损失或声誉影响,造成局或局属单位经济损失100-500万的,或对局声誉造成一定影响的,给予局范围内1年禁入/不予发包处理;造成局或局属单位经济损失500-1000万的,或对局声誉影响较大的,给予局范围内3年禁入/不予发包处理;造成局或局属单位经济损失1000万以上的,或对局声誉影响严重的,给予全局范围内永久禁入/不予发包处理。

8.有关市场主体考核评价不满足要求,在全局开展的分包商、供应商考核评价中,连续两次得分60分以下的,给予全局范围内1年禁入/不予发包处理;因违法失信行为,遭顾客投诉等,并承担主要责任的市场主体,视情节给予全局范围内1年、3年或永久禁入/不予发包处理。

9.存在围标串标、哄抬物价或以虚假方式骗取成交行为1次的给予全局范围内1年禁入/不予发包处理;存在围标串标、哄抬物价或以虚假方式骗取成交行为2次以上的,视情节给予全局范围内3年或永久禁入/不予发包处理。

10.中标后拒不签订合同的、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的、采取恶意手段以达到调增合同价格或获得补偿目的的、不按我方要求办理退场手续的市场主体,视情节给予全局范围内1年、3年或永久禁入/不予发包处理。

11.因不履行相关职责,被我局起诉的、恶意诉讼损害我方利益及形象的市场主体,视情节给予全局范围内1年、3年或永久禁入/不予发包处理。

12.存在拒不听从工作人员劝导,恶意采取《信访工作条例》(2022年5月1日起实施)第26条中任一行为,且经核实其上访动机不良、诉求严重不合理不合法,属于“以闹求解决”获取不当利益的,视情节给予全局范围内1年、3年或永久禁入/不予发包处理。

13.存在“二、认定标准”违法违规失信情节但尚未达到黑名单认定标准情形的列入重点关注名单。

二、认定标准

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列入主要包含不廉洁行为、不诚信行为两类失信情形和其他情形。

(一)不廉洁行为

1.贿赂企业人员或其亲属、特定关系人。

2.向企业人员或其亲属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

3.支付、报销应由企业人员或其亲属个人支付的费用。

4.利用**为企业人员或其亲属投资入股、个人借款、买卖股票、债券等提供方便。

5.为企业人员购买或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上学或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6.为企业人员安排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7.为企业人员或其亲属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

8.允许企业人员或其亲属、特定关系人在**商企业中投资、担任重要职务及相关联业务职务。

9.其他造成企业人员受到法律、法规处罚或党纪处分、公司处罚的行为。

10.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法规、集团及局相关规定等其他不廉洁行为。

(二)不诚信行为

1.围标、串标,哄抬价格。

2.以他人名义进行投标、竞价或者以提供虚假资质、材料等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中选)。

3.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签订合同后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的(因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4.违反合同约定进行分包、转包。

5.履行合同过程中,以停工、阻工等手段,恶意勒索、敲诈,以达到调增合同价格或获得补偿的目的。

6.无故拖欠劳务人员工资或恶意讨薪的。

7.寻衅滋事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8.因违法违规或产品问题引发安全质量环保事故(事件),或给企业造成损失的。

9.遭项目投诉并承担主要责任。

10.捏造、歪曲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对局及所属单位恶意发起诉讼、仲裁。

11.拒不听从工作人员劝导,恶意采取《信访工作条例》(2022年5月1日起实施)第26条中任一行为,且经核实其上访动机不良、诉求严重不合理不合法,属于“以闹求解决”获取不当利益的。

12.其它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集团和局有关规定等其他不诚信行为。

(三)其他情形。

1.****法院生效法律文书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机关生效文书认定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

2.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名录的。

3.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4.上级或者其他单位有关公函认定存在不廉洁行为或者重大失信行为的。

5.集团诚信廉洁共建共享**单位提供的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

三、惩戒措施

1.被列入黑名单的,根据具体事实和情形,在全局范围内实施1年、3年或永久禁入惩戒。禁入有效期内一律不得参加投标等生产经营活动;第二次被列入黑名单的,永久禁入;在黑名单处理期内,再次出现禁止行为的,永久禁入。

2.被列入重点关注名单的,根据具体事实和情形,由使用单位给予约谈、警告和责令整改等处罚,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予以重点监管,可根据具体事实和情形设定整改有效期,整改期内一律不得参加新的投标、采购等生产经营活动。在整改期限内未能有效整改或者被三家单位列入重点关注名单的,列入黑名单。

四、信用修复

对禁入或整改期限结束,并在期限内完成整改、主动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并****集团及局信用管理制度的有关市场主体,可按程序完成信用修复。

五、申诉处理

联系人:纪委办

联系电话:199****3131

备注:“在所投包件下载询比采购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包件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包件的询比采购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将予以记录,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包件询比采购文件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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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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