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社会机构:
我校拟遴选**共同开展校内课后服务符合资质的第三方社会机构,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社会机构快递资料,参加遴选。
一、遴选对象
服务机构须入选《2026年**区义务教育阶段校内课后服务第三方机构名单》。****教育局于2026年7月发布,有效期至2028年7月31日。
二、遴选原则
坚持公益自愿、诚实守规、公开公正的原则,注重服务质量与安全,确保服务费用合理。
1.公益自愿。第三方机构参与校内课后服务应坚持公益属性,自主自愿承担社会责任,发挥自身优势,服务家长需求、提升学生素质。第三方机构在校内提供的素质课程收费标准不得高于2026年**区少年官同类型课程平均课时收费标准,且要明显低于非学科培训机构在校外提供同类型课程收费标准,原则上****学校同类项目收费标准应保持一致。严禁第三方机构利用校内课后服务植入商业广告,在学校进行商业宣传、商业营销。
2.诚信守规。第三方机构应保证报送材料及自述内容的完整、真实、有效,在与学校**开展校内课后服务工作中诚实守信。中选的第三****学校的监督和管理,按照合同履约,保证学生安全和服务质量。经学校二次遴选后中选的第三方机构,****学校签订课后服****学校提交金融机构出具的不少于人民币20万元的履约保证金证明文件原件,待服务期满后方可退回。
3.公开公正。学校组织对申报的第三方机构资质进行核查、评议、遴选,遴选公告和遴选结果向家长公示,接受监督。
三、参与遴选的校内课后服务第三方机构其他要求
1.在校内托管服务实施前,学校将与第三方机构签订校内托管服务协议,列明服务内容、服务时间等相关事项,明确双方责权关系;
2.本**不接受联合体第三方社会机构进入,第三****学校签订校内托管服务协议,不得转包、分包;
3.第三方机构要为每一位参与托管服务的学生购买服务期间的人身意外保险;
4.建立进退机制,凡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学校有权立即终止服务合同、依法追究第三方机构责任:
(1)在学校面向师生、家长的满意度评价中,学期综合满意度低于80%且不愿按校方要求配合整改;或学年综合满意度低于80%的;
(2)提供虚假资质或材料的;
(3)服务内容及质量与合同或协议约定明显不符的;进入校园任课教师无相关资质证明或相关项目专业资质的,或经查有犯罪记录的,或经查有其他从业限制类型情况的;
(4)进入校园服务人员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的;
(5)进入校园服务项目出现安全责任事故的;
(6****学校开展收支情况公示或公示情况造假的;
(7)服务合同(协议)有效期间年市未达“合格”等次或不按时公示年度报告的;
(8)服务合同(协议)有效期间办学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营业执照、社会组织登记证、事业单位登记证等过期未及时换证的;
(9)存在分包或转包行为的;
(10)机构或聘用人员利用课****学校招揽生源的;
(11****学校教育教学和招生秩序的;
(12)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四、快递资质佐证材料内容
1.相关部门颁发的《中****学校办学许可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扫描件,扫描件要加盖公章;
2.机构简介文件(含办学资质、信誉实力、从业人员资质能力等证明材料);
3.共同开展校内托管服务方案(含素质课程名称、师资、考勤管理等服务方案、突发事件处理等安全保障措施方案和相关项目报价及总收费报价标准等;)
4.联系人、联系电话。
所有材料复印件应加盖公章并保证真实有效,放入文件袋密封并盖章。
五、快递资料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2026年8月10日17:30 (注2026年8月3日8:30开始受理快递文件)
快递文件送达地点:**市**区竹丝岗三马路11号(****)
六、****小组并组织遴选
学校成立由本校行政、纪检委员、教师代表、家长代表为成员的"校内课后服****小组"****小组),其****小组总人数比例不少于50%。遴选小组按照《****教育局关于加强校内课后服务第三方机构管理的通知》设置遴选条件,对机构的办学资质、信誉实力、从业人员资质能力、业务及课程范围、进入校园课程收费标准等进行全面、客观评审,最终确定中选机构。
七、遴选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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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入围公示
经学校遴选后入围的中选第三方机构名单,在学校公众号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九、信息查询
****小学公众号
十、学校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工作日、工作时间)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136****8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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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