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项目 | 新站区少荃湖综合治理工程(少荃湖区) |
| 项目类型 | 城市建设类 |
| 建设单位 | **** |
| 编制单位 | ****集团****公司 |
| 监测单位 | ****集团****公司 |
| 地理位置 | **省-**市-******开发区 |
| 说明 | 根据《****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号)、《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2023年1月17日水利部令第53号发布)的规定,建设单位****开发区组织召开了《新站区少荃湖综合治理工程(少荃湖区)》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新站区少荃湖综合治理工程(少荃湖区)实施过程中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的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依法缴纳了水土保持补偿费,符**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同意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现将验收材料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水土保持验收成果公开,公示时间为2026年7月6日~2026年7月31日。 公开期间,对上述公开内容如有异议,请以函件、电话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第三方水土保持技术服务机构,提交书面意见。 1、验收报告编制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82****7892 |
|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