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杏十转混烃厂保障点、坪桥集中处理站混烃站、第一采油厂杏北混烃厂、坪103-24作业废水处理站、安塞油田含油污泥无害化处置扩建等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公开公告

审批
陕西-延安-安塞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0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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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杏十转混烃厂保障点、****处理站混烃站、****油厂杏北混烃厂、坪103-24****处理站、**油田含油污泥无害化处置扩建》等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公开公告
时间:2026-07-09
项目
关于“《杏十转混烃厂保障点、****处理站混烃站、****油厂杏北混烃厂、坪103-24****处理站、**油田含油污泥无害化处置扩建》等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公开公告
项目类型
矿产类
建设单位
****
编制单位
****委员会****试验站
监测单位
报告表
地理位置
**省-**市-**区
说明

关于“《杏十转混烃厂保障点、****处理站混烃站、****油厂杏北混烃厂、坪103-24****处理站、**油田含油污泥无害化处置扩建》等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公开公告

根据水利部令第53号《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办水保〔2017〕365号)、水利部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等相关规定,****工程项目部已完成《杏十转混烃厂保障点建设项目、****处理站混烃站、****油厂杏北混烃厂、坪103-24****处理站、**油田含油污泥无害化处置扩建》等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建设,委托第****委员会****试验站进行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2026年7月8日在**市召开了该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并形成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验收结论为合格。

现对《杏十转混烃厂保障点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相关工作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进行公开,以听取社会各界对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对于公众反映的问题和意见,将及时给予处理和解答。

附件: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工程项目部

联系人:李 剑 电话:150****2882

地址:**省**市**区河庄坪镇

2、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委员会****试验站

联系人:王建锋 电话:138****6382 E-mail:****@qq.com

地址:**省**市**区南大街268号

****工程项目部

2026年7月9日

附件
附件(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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