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审批
内蒙古-呼和浩特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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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自治区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8-02 18:37:55

各处室、学院(部):

根据《**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关于启动2026年度**自治区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和《****技术局关于转发〈**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关于启动2026年度**自治区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依据《**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为做好我校2026年度**自治区科学技术奖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名方式

我校具备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单位提名资格。****学校科研处统一组织,经校内审核并公示后,****技术局提名。

二、奖项类别

本次可提名的奖项包括:科学技术特别贡献奖、青年科学技术创新奖、国际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

三、提名基本条件

(一) 提名者应当提名真正做出创造性贡献的科学家和一线科技人员,仅从事组织领导、行政管理或辅助服务的人员不得作为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候选人。

(二) 提名科学技术特别贡献奖,候选人被提名时须为已在自治区的注册地或登记地连续工作满3年(2026年8月10日前,下同)的科技工作者。

(三) 提名青年科学技术创新奖,候选人被提名时须为已在自治区的注册地或登记地单位连续工作满3年,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81年8月10日后出生)的青年科技工作者。

(四) 提名自然科学奖,候选项目的代表性论文著作须公开发表(出版)满2年(2026年8月10日前)。

(五) 提名技术发明奖,候选项目的核心技术须取得授权发明专利,前三完成人须为核心技术发明专利的发明人,且该发明技术成熟,已实施应用满2年。

(六) 提名科学技术进步奖的技术开发和成果转化、社会公益类项目,候选项目的主要知识产权和标准规范应当在自治区整体应用满2年。

(七) 提名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的候选项目须于2026年8月10日前****管理部门办理成果登记。

(八) 提名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的候选项目,须提供2023年至2025年间两年以上的经济效益。

(九) 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被提名奖项的候选人和候选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同一技术内容的候选项目已获得或者正在被提名为国家科学技术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学技术奖的成果,不得提名自治区科学技术奖。

(十) 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审批或者许可的项目须****机关的批准。

具体条件详见《**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

四、不得提名的情况

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相关个人、组织不得被提名自治区科学技术奖:

2. 危害国家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危害人体健康、违反伦理道德的;

3. 有科研不端行为,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被禁止参与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活动的;

4. 被依法列为严重失信主体联合惩戒对象且处于联合惩戒期的;

5. 受到党纪处分或者政务处分并处于影响期的;

6. 其他依法依规被禁止参与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励活动的。

五、申报流程与时间安排 (一)准备工作

请有意向申报2026年自治区科学技术奖的项目负责人和个人,填写《2026年度**自治区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手册》(见附件)。请各申报人于8月3日17:00前将《提名工作手册》及公示所需材料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yc****042@126.com,科研处将根据上级要求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要求如下:

特别贡献奖、青年科学技术创新奖和国际科技**奖:公示内容包括候选人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学历、职称、所学专业、现从事专业、联系方式等)和学术贡献,其中特别贡献奖和青年科学技术创新奖须提供在**连续工作三年的证明。

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公示内容包括项目名称、提名意见、主要支撑材料目录、候选人及排序、候选单位及排序等相关信息

申报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的候选项目须于2026年8月10日前完成自治区科技成果登记。

(二)在线填写申报书

请有意向被提名的项目和个人于8月10****科学技术局索要**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励管理信息系统(https://f.nmkjt.****.cn/kjl)账号,并于8月16日前完成申报书填写。

(三)审核与征求意见(8月17日—8月19日)

****技术局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及内容审核,期间可能返回修改意见,请申报人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四)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部)将推荐项目(人选)汇总表于8月17日12:00前报送至科研处(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由科研处统一汇总后****科学技术局。

六、工作要求

(一) 要高度重视自治区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项目(人选)申报,严格审核把关。

(二) 提名者应当坚持以德为先,以学术水平为重要标准,秉持科学精神,弘扬良好作风学风,按照规定对候选人政治、品行、作风、廉洁等情况进行审核。

(三) 提名者应当对提名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确保支撑提名的数据、指标、学术成果、候选者贡献以及其他证明材料完整属实,并客观反映学术价值、应用情况和经济社会效益等。

(四) 因提名工作需要征求同行专家意见、公示等环节,时间紧、任务重,请有意向申报的项目和个人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提交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陶文静 187****5020

孙 奇 0471-****281

附件: 《2026年度**自治区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手册》

科研处

2026年8月2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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