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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反馈意见时间(5个工作日):2026年7月31日-2026年8月6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1 | 饲料级动物油脂加工生产项目 | **省**市**县寿安街道新园二路1328号2栋1层 | **** | **碧水****公司 | 该项目总投资600万元,租用****公司现有厂房进行建设,租用厂房建筑面积1688㎡,建设饲料级动物油脂加工生产项目。项目购置绞肉机、新型熬炼锅、螺旋榨油机等生产设备,配置燃气导热油锅炉(2500KW)1台,并配套相应的辅助及环保设施。项目建成后实现年产饲料用动物油油脂0.85万吨、饲料用动物油渣0.15万吨的生产能力。 | 该项目2026年7月24****政府网站-重点领域公开-环境保护进行受理公示,无反馈意见。 | 无 |
二、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县**街道西街37号
联系电话:028-****5183
三、听证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