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滨南路819号公开招租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03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关于**南路819号公开招租的公告

文章发布时间:2026年08月03日

****(以下简称我行)拟对**区**南路819号进行公开招租,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出租房产基本情况

**区**南路819号,现地下一层、地上一层、地上二层为简易装修、空置状态,房产权证信息如下:

序号

不动产权证号

房产面积(㎡)

权利性质

批准房屋用途

1

厦国土房证第****4432号

6096.21

出让

商业

二、招租方案

(一)出租方案

房产坐落

**南路819号地下一层、地上一层、地上二层

面积

5880.21㎡

出租用途

商业

出租期限

10年

租金

117,600元/月(含税含物业费)

租金递增幅度

每五年递增3%

租金缴交方式

按季支付

房屋租赁押金

236,000元

免租期

2个月

招租保证金

236,000元

承租人条件

具有独****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个人

(二)出租用途

承租人的经营项目必须是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政府部门的经营许可。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承租人须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并承担所有相关费用,我行配合提供所需的材料。出租房产不得从事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项目,如经发现我行有权终止《房屋租赁合同》。

承租人因管理需要将所承租的房屋进行部分转租或分租的,应事前取得我行书面同意,且不得将租赁房屋整体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与第三方签订的租赁合同期限不得超出《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并应在与第三人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7日内将与第三人签订的租赁合同一份交由我行备案,否则将视为承租人违约,我行有权单方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要求承租人承担《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承租人及第三人的装饰装修我行不予补偿。第三人对我行权益造成侵害或对租赁房屋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与第三人连带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租赁期间若承****公司运营该项目时,租赁合同可变更承租人,但新的承租人仅限于中标人****,承租人必须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三)承租方条件

1.具有独****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个人。

2.承租人应遵守国家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无不良信用记录,近三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或限制高消费人员名单,近三年未与****及其权属企业有诉讼或纠纷。被列入 “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 等渠道信用记录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法人及其法人代表、自然人,不得承租本项目。

3.承租人为企业的,须为中国大陆境内依法注册、合法存续的独立法人企业,经营状态正常,无经营异常、无严重失信记录、无重大合同纠纷及群体性维稳风险记录。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成立时间不低于5年。

4.与****及其权属企业不存在尚未解决的诉讼/仲裁或其他纠纷。若曾与****及其权属企业建立租赁关系的原承租人(含上述标的的原承租人)拟参与竞租的,除上述条件外还需在租赁期内无恶意违反租赁合同约定、无恶意拖欠****及其权属企业租金3个月(含)以上,方可参与竞租。

5.我行对竞租人提交的相关材料具有审核权,不符合报价资格的竞租人,我行有权单方面取消其报价资格。竞租人被确认为最终承租人后未履行本招租方案或《房屋租赁合同》约定义务的,我行有权单方面取消其最终承租人资格且无须承担任何缔约过失责任或违约责任,并有权要求其赔偿全部损失。

(四)房屋改造要求

1.承租人可以对承租房屋进行装修,但不得更改房屋的结构及布局(装修方案需书面报经我行同意);租赁期满,在不影响房屋结构、质量的前提下承租人可自行处理可转移的装修物,我行不负任何责任。

2.承租期间,承租人的装修、改造及经营等活动均不得影响我行支行营业。如有影响我行营业行为的,应立即采取措施消除影响,未能及时改正的或对我行营业产生较大负面影响的,我行有权终止租赁合同。

3.承租期间,承租人应合理使用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承租人原因造成的房屋损毁及设施损坏的,承租人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照价赔偿。

4.承租人需最大限度对项目进行维护保值,确保我行作为业主方的资产保值、增值。即承租后,承租人将承担本项目整体的物业管理工作。租赁期间,产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电梯、发电机组、供水排污设备、消防设备等更换、维修保养均由承租人负责。

(五)其他租赁条款

1.房产租赁期间,除物业费外,租赁房产使用产生的水费、电费等费用均由承租方支付。

2.房产租赁押金:236,000元,以上租赁押金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我行将竞得方缴交的招租保证金转为房屋租赁押金。押金在租赁期间不计利息,租赁期满承租方无违约行为且将租赁房屋及设施移交清楚后退还承租方。

3.租金采取预付方式,按季付款,承租方应在每季度开始之前10日内完成下一季度租金预支付,****银行转账到我行账户。承租方应于合同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交纳首期租金。

4.风险提示:本次招租不组织统一查勘现场,意向承租方如需查勘现场,请与本公告联系人联系,按照约定时间自行查勘现场。若意向承租方缴纳招租保证金,即视为该意向承租方对租赁房产的质量与现状以及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完全认可且无异议。

(六)招租方式

实行公开竞价招租,报名2人及以上的,我行将组织公开竞租(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每次加价幅度为月租金增加2,000元,以最高出价人确定为承租方。仅1人报名的,我行不组织公开竞租。

竞得方应在竞租结果公示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与我行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如遇特殊情况无法在约定时间内签订需提前告知我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七)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6年08月03日至2026年08月14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承租方,以每5个工作日顺延至2026年08月28日,顺延期间,如有承租者,本公告即终止,不再另行公告)

2.招租保证金:_236,000.00_元。意向承租方应在报名时间内将招租保证金转入我行账户,具体如下:

收款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902********262****0001

用途:**区**南路819号房产招租保证金

招租后,竞得方如未按时签订租赁合同,其招租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签订租赁合同后,招租保证金转为房屋租赁押金,未取得租赁权的意向承租方,其招租保证金将在招租后的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3.报名材料:意向承租方报名时应提交如下材料:

(1)身份证明,意向承租方为自然人,提供本人身份证或护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材料,意向承租方为法人的,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及法人代表身份证。

(2)招租保证金缴款证明材料。

(3)房屋租赁申请(格式详见附件)。

(4)如为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供委托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

(5)竞租人为企业的,****银行征信中心或其分支机构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自主查询版),出具日期不早于公告发布之日,并加盖企业公章;竞租人为自然人的,****银行征信****银行网点出具的本人《个人信用报告》,出具日期不早于公告发布之日,并由本人签字按手印确认。

以上材料为复印件的均需提供原件核对,复印件应签名或加盖公章。

4.报名材料送达方式:

送达地址:**市**区**北路31号港务大厦30层

请提前电话联系确认送达时间。

特此公告。

联系人:俞小姐 联系电话:****725/189****0827

叶先生 联系电话:****869/186****7386

****

2026年07月31日

房屋租赁申请

****:

根据贵行招租公告,本人(本单位)申****门市 **区**南路819号房产,本人(本单位)已充分了解并认可租赁房屋面积、用途、内部构造及产权属性等全部情况,并同意以贵行招租方案及房屋现状承租。如本人(本单位)取得该房产租赁权,将按招租方案要求与贵行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如未按招租方案要求签署房屋租赁合同,本人(本单位)同意贵行不予退还招租保证金236,000.00元。

特此申请。

申请人:

年 月 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8-03
招标公告
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滨南路819号公开招租的公告
当前信息
标书代写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