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8-03
项目概况
****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市省化生活区45栋旁院内)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8月14日9时3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采购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20万元
5、最高限价:20万元(高于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6、采购需求:落实新版《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对高温岗位新增甲状腺功能(FT3、FT4、TSH)必检项目,现申请采购一台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详见第三章 采购需求)
7.交货期:合同签定后15日历天。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0.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如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需提供制造商中小企业声明函。
4.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从事医疗器械生产和经营活动,应当遵守《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及其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具备相应的行政许可证明材料。
投标人必须是所投产品的生产商或经销商,生产商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经销商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投标人为产品代理商或经销商的,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适用范围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注:供应商在制作响应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需清晰可见),否则评委与采购人将不予采信。(提供虚假资料的,将取消该供应商的成交资格,并上报行业监督主管部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8月4日至2026年8月10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市省化生活区45栋旁院内)
3、方式:现场获取或网上获取,由供应商自行选择其中一种方式(供应商未按规定领取采购文件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现场获取:请有意愿的供应商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等报名资料加盖公章密封后送交****(**市省化生活区45栋旁院内)报名获取采购文件及相关资料。
(2)网上获取:供应商将上述资料原件彩色扫描件整合为一个命名为 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 的PDF文件发送至****@qq.com。未按要求提供、资料不全或逾期发送的,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受理。
四、响应文件提交标书代写
1、开始时间:2026年8月14日9点00分(**时间)
2、截止时间:2026年8月14日9点30分(**时间)标书代写
3、磋商地点:****(**市省化生活区45栋旁院内)
五、开启
1、时间:2026年8月14日09时30分(**时间)。
2、地点:****(**市省化生活区45栋旁院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其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时签到并参加会议。标书代写
2、本项目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标准和条件详见文件规定,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将作废标处理。
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标书代写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董市镇
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0717-****2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省化生活区45栋旁院内
联系人:闫金双
联系电话:130****39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