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气罐维修260704
| 项目编号 | **** | 采购经理 | 李群-180****3966 |
| 报名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8-05 18:00 | 报价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8-06 18:00 |
采购明细信息:
| 物资编码 | 物资名称 | 生产厂家(品牌) | 规格型号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交货期 | 备注 |
| JYB****0730-2 | 室内储气罐 (6m3) | // | 2 | 台 | 10天,以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
项目要求:
1.保证金金额:0元
2.商务条款:1、付款方式:设备维修验收合格并收到乙方开具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开票之日起六个月内付合同价款90%,剩余10%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尾款,期间不计息。 2、合同价款范围:本项目报价为完成本项目所工作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配件采购费、人工费、验收、税金等。 3、合同价款方式:采用固定总价模式;合同一经签订,除双方另有书面约定外,无论实施过程中发生任何情况,合同价款均一次包死,不作调整 。
3.技术条款:一、技术要求 1、具体要求详见《储气罐维修技术要求》 二、服务要求 1、供方需安排至少2名技术人员现场服务,维修人员应当具备专业资质、专业能力和专业素质,以提供优质的服务。 2、供方在维修过程中,应当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有关法律及制度要求,不得违章作业,严禁超负荷作业。需方有权监督、阻止供方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3、供方所派驻的技术人员如在履行合同中造成自身或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由供方承担全部责任;如需方被迫承担责任的,有权向供方追偿。 三、违约责任 如供方未按期交货(不可抗力除外),应向需方承担以下迟交货违约责任: 1每迟交一日应向需方支付合同总价款千分之五的违约金,供方支付违约金并不解除其交货义务,交货时间由双方另行商定。 2逾期交货超过10日历日,需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供方除支付迟交货违约金外还应赔偿因此给需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3、供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没有通过税务部门认证或不符合发票相关法规要求,造成需方不能抵扣的,供方应向需方支付未通过认证发票中载明的税款金额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予以赔偿。 4、因供方原因导致需方解除合同的,合同费用不予结算和支付,已经支付的供方应当返还,同时供方应当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 20%的违约金并赔偿损失。
4.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0元
5.报名要求:1、在中华人民**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盖公章)合法有效且具有相关资质(盖公章)。 2、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盖公章)。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名单(盖公章)。 4、需提供开户行许可证(盖公章)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盖公章)。 5、提供法人代表证明(盖公章,模版详见附件) 6、维修方需具备特种设备压力容器检修资质。(盖公章) 7、本项目实行一轮报价制,逾期不候,仅此一轮,望悉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