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中华人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法院、****检察院关于办理破坏野生动物**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省〈中华人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决定在我县设立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和禁猎期。按照工作要求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意见建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8月10日。
二、征集范围
全县广大市民、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行业协会、专家学者,以及所有关心**野生动物保护的社会各界人士。
三、征集主要内容
围绕《****政府关于设立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和禁猎期的通告(意见征求稿)》(见附件),结合我县实际,针对 征求意见稿 内容提出意见建议。建议力求观点明确、贴合实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可简要阐述理由。
四、征集方式
通过电子邮箱****@qq.com提交,邮件主题请标注 米**禁猎区和禁猎期意见建议 ,并在邮件中注明联系人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以便后续沟通联系。我们将严格遵循信息安全规范,对涉及个人信息及建言内容予以保密。
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关心、支持与建言献策!
补充说明: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为保障全县各项工作整体推进,本次征求意见期限依法缩短为7个自然日,恳请社会各界的理解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