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公司向我局提出**市马头镇**路112****广场第11幢7号规划核验(验收)手续的申请。经核对资料和现场勘察,规划核验(验收)情况如下:
根据****公司的《******公司**市马头镇**路112****广场第11幢7号竣工规划条件核实测绘成果报告书》(编号****),其实测情况如下:
**市马头镇**路112****广场第11幢7号实际建筑层数为4.5F,实际建筑高度为16.1米,实际占地面积为60.9㎡,实际建筑面积为276.23㎡。
建筑单体实际外立面主色调为浅黄色涂料,配色调为灰色、棕红色涂料。
凡是与本项目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如对项目规划核实内容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如本人房屋购买合同),向****(金土地大厦6楼603)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特此公示
公示时间:2026年8月3日至2026年8月11日
单位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0776-****105
****
2026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