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企业名称:**海辰生态****公司
所在地:**市
债权总额:50,442,137.81元
一、债权资产
(一)债权资产基本情况
中国长城****公司****拟对持有的**海辰生态****公司债权资产进行处置,债权总额50,442,137.81元,其中:本金15,000,000.00元,利息6,008,110.62元,罚息、复利、违约金29,434,027.19元,以上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计算至2026年6月30日,之后产生的利息、罚息、复利以及与不良债权相关的从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司法追偿诉讼费、司法评估费、拍卖费、司法公告费)亦在本次处置范围之内。担保方式为抵押和保证,抵押人**海辰生态****公司以其名下的位于**县常信乡境内**总排干以东229573.3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县南渠台子用地以东、**总排干以西296226.6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保证人为****公司,温建国。
(二)债务人基本情况
该企业成立于2008年,****园区新胜西路6号,经营范围:果树、枸杞、葡萄及各种苗木、花卉的种植、繁育和销售;果品的销售;水产养殖;畜牧及家禽养殖、农业综合开发;垂钓,注册资金1500万,企业性质:****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股东:温建国、温跃庭。该企业目前经营状况为存续。
(三)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该企业成立于2006年1月6日,位于**德胜工业区新胜西路6号,经营范围:工程机械、机械电气设备、润滑油及添加剂、工程机械配件、五金交电、金属材料、建筑材料的销售;工程机械零件、金属构件及轻钢结构的制造;工程机械租赁、维修;工程机械技术开发、信息咨询、技术培训、转让。设计、制作、发布国内外广告业务;普通货物运输;生态农业开发;电梯、各类机械停车设备的销售;土石方工程三级;房屋、场地租赁;升降横移类机械式停车设备、垂直升降类机械式停车设备、简易升降类机械式停车设备的安装及维修,注册资本2050万,企业性质:****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股东:温建国、温跃庭。
温建国,男,住**市**区。
(四)债权诉讼执行情况
我公司受让该笔债权前,****银行****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审理并作出(2017)宁01民初78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海辰生态于判决生效****银行借款本金1500万元,利息****469.44元,并支付2017年6月10日至判决确认给付之日止的利息(利率按《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约定执行);二、****公司未能按上述第一项履行还款义务,黄河银行有权对其提供抵押的位于**县常信乡境内**总排干以东的土地使用权(土地证号:贺国用2008第1340号及位于**县南梁台子用地以东,**总排干以西的土地使用权(土地证号:贺国用2008第1341号),拍卖、变卖或者折价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三、****公司、温建国对海辰生态上述借款本金及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案件受理费123935元,****公司、****公司、温建国负担。
我公司受让该笔债权后,****法院申请变更了执行主体,现该案正在执行过程中。
(五)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
该项目抵押物地处****麓葡萄酒产区,具备农旅、葡萄种植题材,宗地以农用地为主,地块依托葡萄酒产业政策存在葡萄种植+农旅的盘活潜力。
(六)瑕疵披露
该项目抵押物以农业用地为主,属于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生产经营活动受限,存在欠费、第三方占用等风险。
二、交易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但以下人员或机构不得受让资产:1)国家公务员、****公司工作人员;2)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3)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4)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公司、担保****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5)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6)不符合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主体;7)****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三、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2026年8月4日至2026年8月12日。
四、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
五、转让方式:单户转让。
六、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七、以上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雷经理、杨经理
联系电话:0951-****128
通讯地址:****市**区修业路239号9-12层
邮政编码:750001
纪检审计部联系人:姜女士 联系电话:0951-****515
主管部门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0951-****518
中国长城****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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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