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常委会(2027-2031)立法规划和2027年度立法计划编制工作,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进一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增强地方立法工作的科学性、计划性和前瞻性,确保立法更好地汇聚民意、集中民智、服务民生,发挥立法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的引领和推动作用,科学确定地方立法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国立法法》、《**市人民****委员会立法条例》等有关规定,现面向全社会征集立法建议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提出主体
****机关、人民团体、社会组织、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公民个人均可以提出立法建议项目。
二、征集范围
立法规划和立法计划建议项目应当重点围绕我市“十五五”规划、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立法规范的重大事项、重要问题和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突出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实效导向,从我市实际需要和具体情况出发,突出地方特色,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具备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确保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精准适配我市实际情况。立法建议项目应当围绕城乡建设与管理、生态文明建设、历史文化保护、基层治理等方面的立法权限和范围。
三、征集要求
提出立法规划和立法计划建议项目,应当提交建议项目民意征集登记表(个人填写)或者建议项目申报表(单位填写),具体内容包括:项目名称、立法依据和目的、立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法规拟解决的主要问题或者规范的主要内容等。有条件的可以提供法规草案文本和相关资料。
四、报送方式
立法建议项目应当注明建议人单位或姓名及联系方式,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建议项目民意征集登记表和建议项目申报****人大常委会官方网站查阅并自行下载。
联系电话:****601,150****7277。传真:****601。
邮寄地址:**市**大街5****人大****委员会。
电子邮箱:****@163.com。
五、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本次立法建议项目征集截止时间至2026年9月30日。标书代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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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