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县2026年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工作,根据《**县2026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文件要求,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面向我县公开征集有资质、有能力、社会声誉好的社会化服务主体,遴选条件详见《**县2026年度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遴选办法》(附件)。
公示时间:2026年7月31日—2026年8月6日
联 系 人:邬瑞清 云志强
联系电话:0471-****486 139****7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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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31日
附件:
**县2026年度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遴选办法
以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为核心目标,围绕粮食和大豆油料等重要农产品生产,聚焦小农户生产以及农业生产中的关键薄弱环节,将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等先进适用技术作为重点内容,支持符合******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牧业服务企业等主体。将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整体推进县纳入支持范围。开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提升服务组织服务能力和水平,推进农业生产过程专业化、标准化、集约化,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牧业有机衔接,把小农户生产引入现代农牧业发展轨道。现向社会公开遴选2026年度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具体办法如下:
一、确定遴选对象
重点支持突出以小农户为主要服务对象,聚焦粮油作物等重要农产品供给薄弱环节,大力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重要农产品大面积单产提升,促进单产提升主推技术落地。重点支持集中育苗(秧)、联合整地、精量播种、水肥一体化、机收减损、烘干、仓储、还田、秸秆打包离田、残膜回收等薄弱环节。****服务区域应当结合实际确定薄弱环节,用于支持薄弱环节的资金量不得低于50%。
二、遴选条件
****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有营业执照的,有独立法人资格、规范的章程、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财务制度和管理制度等。
二是服务组织具有办公场地,管理制度,经营正常而且有经营服务经验。
三是服务组织具有与其服务业务范围、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设备、技术人员以及其他基础条件,县农业部门要细化服务主体自有专业农业机械设备数量,防止出现以整合农机的名义,转包分包项目,无自有农机具的服务组织不得安排项目。
四是具有农业社会化服务实践经验,优先选用从事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两年以上的服务主体。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其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能自觉接受农****管理部门的监管。
三、遴选方式
经接受服务农户所在的村、乡镇(筹备组)逐级严格审核把关后,由乡镇(筹备组)将符合条件的社****农牧局推荐申报,同时服务组织提供:申请、简介、企业征信报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农机具统计表、农机具发票、型号照片、财务报表等资料。县农牧局根据乡镇(筹备组)的推荐、申请材料,遴选标准发布服务主体遴选公告,严格按规定履行主体资格审查程序,加强对服务主体申报资料的审核,遴选结果要通过线上线下等渠道公开公示,择优选择服务规模较大、服务信誉良好、农机具较全的服务组织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最终确定为2026年度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
县农牧部门要牵头及时组织验收,指定专人实地核验,重点通过服务合同、作业确认单据、农户满意度、作业轨迹等核验服务内容、面积、质量等真实性,并签字留痕,验收结果要通过线上线下等渠道公开公示。要建立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名录库,将承担项目的服务主体全部纳入名录库管理。项目实施主体单位按照项目要求,完善各项所需资料并经审查验收合格后,享受相应项目服务补贴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