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现将********基地项目二期5#、6#标准戊类厂房总平面图进行批前公示。
一、项目地址
**市**区五塘工业区规划1路以南、规划5路以东。
二、地类(用途)
二类工业用地。
三、公示理由
项目在2025年10月28日******局颁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为进一步完善项目建设手续,现对主要建设内容进行公示。
四、主要建设内容
(一)项目用地面积36208.80㎡,总建筑面积43007.78 ㎡,总计容面积为85629.82㎡,建筑占地面积21329.02㎡,其中:5#、6#戊类厂房均为10655.51㎡;容积率2.36,建筑密度58.91%,绿地率5.00%。项目其它各项经济技术指标详见公示图。
(二)本项目拟建2个单体
1.拟建5#戊类厂房占地面积10655.51㎡,建筑面积21503.89㎡,计容建筑面积42814.91㎡,地面2层,规划高度22.20m;
2.拟建6#戊类厂房占地面积10655.51㎡,建筑面积21503.89㎡,计容建筑面积42814.91㎡,地面2层,规划高度22.20m;
五、公示地点
(一)******局规划公示栏(**市厢竹大道63号副楼3楼)。
(二)**区五塘工业区规划1路以南、规划5号路东侧********基地项目二期5#、6#标准戊类厂房施工现场。
(三)******局网站(http://www.****.cn/rmzfzcbm/zrzyj/)。
(四)**市城市规划展示馆公示栏(**市凤岭南路3号)。
同时,将从2025年7月27日起(共3天)在今日头条(**市**区自然**官方账号)上刊登相关公示的公告信息。规划建设涉及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将书面意见(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和通讯方式)于公示期内(2026年7月28日至2026年8月5日)反映至******局(联系电话:0771-****912,邮寄地址:**市**区厢竹大道63号,邮编:530000)。
特此公示
01-明电二期项目总平面图批前公示牌(1.5米X2米)PDF-0727.pdf
02-明电二期项目鸟瞰效果图批前公示牌(1.5米X2米)PDF-0727.pdf
04-5#厂房平面图批前公示牌(1.5米X2米)PDF-0727.pdf
05-6#厂房平面图批前公示牌(1.5米X2米)PDF-0727.pdf
06-5#6#厂房立和剖面图批前公示牌(1.5米X2米)PDF-0727.pdf
03-明电二期项目透视效果图批前公示牌(1.5米X2米)PDF-0727.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