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县泉阳镇污水管网**及改造工程(一期)一标段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省**县泉阳镇污水管网**及改造工程(一期)****改革局以抚发改审批字〔2025〕47号、抚发改审批字〔2025〕5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省**县泉阳镇污水管网**及改造工程(一期)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一标段:污水工程:**污水管线d400-d600,管线全长4218.98米;翻建污水管线d400-d600,管线全长706.75米;污水管线维修检测工程1项;既****泵站设备更新工程1项。
2.3工程建设地点:**县泉阳镇
2.4计划工期:2026年8月20日-2027年11月30日(467日历天);
2.5最高投标限价:一标段:****4224.90元。
2.6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及工程量清单所载全部内容;
2.7标段划分:共2个标段
一标段项目名称:**省**县泉阳镇污水管网**及改造工程(一期)一标段。
一标段项目编号:****。
2.7本项目划分2个标段,投标人须仅选择1个标段投标,不得参与其他标段投标或中标。若投标人同时提交2个标段投标文件,将按开标时间先后及标段排列顺序,仅接受首个开标标段的投标,其余标段投标一律作无效处理。标书代写
2.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工程
根据《关于加强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监管工作的若干意见》吉建规〔2025〕4号、《关于加快推广远程异地评标工作的通知》吉发改法规联〔2026〕146号文件要求,本项目为远程异地评标项目、双盲评审项目,使用综合评估法,详细规定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的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已退休的人员应附退休相关证明材料+覆盖全工期的返聘合同),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更换,且无在建工程(项目经理信息须在“**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 ”备案并且信息一致)。
投标人拟派出项目管理人员配备齐全,应满足本项目实际需求须具备相应岗位证书,启用电子证书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内附电子证书及有效查询网址,以上人员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的近半年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已退休的人员应附退休相关证明材料+覆盖全工期的返聘合同),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更换(以上人员应在“**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 ”备案并且信息一致)。
3.3 ****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近三年(2023年-2025年)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2026年成立的企业需提****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信誉要求:
(1****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商行****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3年01月01日至招标文件报名截止日) 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工程项目经理经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 shu.****.cn)上查询没有行贿犯罪行为。
3.6 外埠企业要求: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省相关文件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并且入吉建筑业企业信息(企业资质信息、项目管理机构全部人员信息)应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不包括公示期)。未按要求登记或企业信息未公布的外省建筑业企业应在中标(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历日内按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并且入吉建筑业企业信息(企业资质信息、项目管理机构全部人员信息)应在“ **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上公布(不包括公示期)。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9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包括建筑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和在省外的业绩认定详见《**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优质优先、优质优价 ”实施办法》 的通知(吉建管〔2020〕8号) 、《****建设厅关于调整《**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优质优先、优质优价 ”实施办法》部分内容的通知 (吉建管【2023】20 号)、****建设厅关于调整建筑业信用评价和招标投标技术导则有关内容的通知吉建管〔2025〕 15号文件的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8月4日至2026年8月10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凭数字证书(企业CA锁)登录**省公共**交易一体化平台
https://www.****.cn/TPBidder 网站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后, 务必在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 内完善投标信息,否则将失去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4.2 在省级、**市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省公共**交易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
(https://www.****.cn/EpointSSO/memberLogin)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省公共**交易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
(https://www.****.cn/EpointSSO/memberLogin)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
使用方式同上。技术服务CA办理咨询电话:省本级咨询服务电话0431-****2720、**市咨询服务电话0439-****822,网络技术支持咨询电话:0512-****8016。运行期间,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各个方面如有问题,请拨打网络技术支持咨询服务 电话;电子标服务
4.3 已参与本项目(获取文件),但未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或未上传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无效,其投标将被拒绝。标书代写
4.4 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省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 ”(网址为https://www.****.cn/TPBidder))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请潜在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活动期间随时关注相关信息,未及时获取信息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5 本项目需上传电子版文件,全程电子化评标,在下载文件或制作文件过程中,如遇技术性问题,可咨询0431-****2720。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26年8月31日9时00分。开标地点为:**市**区**街道翠柏路15号新政务大厅五楼[****交易中心****中心)]北侧,开标室为:第二开标室;投标人无须到达开标现场,通过**省公共**交易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不见面开标会议参加开标活动;
(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省公共**交易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https://www.****.cn/EpointSSO/memberLogin)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3)本项目采用电子一体化不见面开标形式进行开标活动,请投标人自行下载、安装软件,开标时进入本项目一体化不见面开标会议直播,进入视频会议人员应为本项目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所有投标人需全程在线观看开标过程,如无故离开会议室,后果自负;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时提出;未在开标中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4)**省公共**交易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https://www.****.cn/EpointSSO/memberLogin)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持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CA企业锁)登录,进入“开标远程解密”菜单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各投标人开标前及网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行远程解密)。投标人由于数字证书遗失、损坏、更换、续期等自身原因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5)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公共**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县**镇**路1号
联系人:秦恺
联系电话:155****9078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康明路234号
项目负责人:高晓东
电话:0435-****001
****管理部门:******招投标办公室
电话:0439-****521
地址:**市****建设局
8. 按省厅招标处要求设置扫黑除恶线索举报方式
**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2638
邮箱:****@126.com
邮编:130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