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规定,拟对新生儿科一次性奶瓶进行公开询价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采购数量:87600只 最高限价:74460元。
项目名称:****新生儿一次性奶瓶。
技术参数要求如下:
一次性奶瓶要求
| 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适用对象 |
单位 |
| 1-1 |
一次性奶瓶(含奶嘴,不含奶盖) |
100ml宽口 |
一次性奶瓶(含奶嘴); 高度:92mm,宽度:44.5mm(可以上下浮动±10%); 外口径:38.5mm,内口径:30.5mm(可以上下浮动±10%); 加上奶嘴后高度:128mm(可以上下浮动±10%); 带刻度,至少2ml一格; 奶嘴有分型号,满足临床需求; 奶嘴孔:圆孔、十字孔; 奶嘴孔径:0.6、0.8、1.0; 奶瓶瓶身双侧刻度精度:2ml。 |
1、一次性奶瓶应符合以下要求:
(1).一次性奶瓶材质:食品级专用聚丙烯(PP)材质,不含双酚A,必须符合GB4806.7-2023《食品安**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规定;
(2).瓶体外观:塑化好、无气泡、无污点及雾状发白、成型饱满、瓶直不歪、无收缩变形、无划痕、容量刻度清晰可见、透光性能好。硬度高、外形为圆柱型;
(3).瓶口:宽口径、端面平整、无缺口、无飞边毛刺等缺陷;
(4).瓶底:无薄厚不均现象,直立平稳;
2、一次性奶嘴应符合以下要求:
(1).奶嘴材质:食品级液态硅胶,液态硅胶奶嘴,符合GB4806.2-2015《食品安**家标准奶嘴》规定;
(2).包装:单个独立包装;
(3).产品生产要求:
1).生产工厂具备十万级洁净车间(洁净室洁净度级别为8级),提供有效期内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洁净车间洁净度检测报告,且检测时间在有效期内;
2).灭菌方式:环氧乙烷灭菌,EO残留量≤10μg/g;(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带有CMA标识的检测报告)
3).质保期3年。
3、奶瓶及奶嘴的检测指标:(中标后需提供以下标准的检验报告复印件)
表1 奶瓶感官要求
| 项 目 |
要求 |
| 感官 |
色泽正常 , 无异臭 、不洁物等 |
| 浸泡液 |
迁移试验所得浸泡液无浑浊 、沉淀 、异臭等感官性能的劣变 |
表2 奶瓶通用理化指标
| 项 目 |
指标 |
检验方法 |
| 总迁移量b/(mg/dm2 ) |
≤ 10 |
GB 31604. 8 |
| 高锰酸钾消耗量c /(mg/kg) 蒸馏水(60℃ , 2 h) |
≤ 10 |
GB 31604. 2 |
| 重金属(以pb计)/(mg/kg) 4%(体积分数)乙酸(60℃,2h) |
≤1 |
GB 31604. 9 |
| 芳香族伯胺迁移总量d /(mg/kg) |
不得检出 (检出限=0.01mg/kg) |
GB 31604. 52 |
| 脱色试验e |
阴性 |
GB 31604. 7 |
| a 母料应按实际配方与树脂或粒料等相关原料混合并加工成最终接触食品的塑料材料及制品后进行检测 。 b婴幼儿专用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应根据实际使用中的面积体积比将结果单位换算为mg/kg,且限量为 ≤60mg/kg;对淀粉含量 ≥40%的淀粉基塑料材料及制品,如果按规定选择的食品模拟物测得的总迁移量超过限量, 应按照GB31604.8测定三氯甲烷提取物, 并以测得的三氯甲烷提取量进行结果判定 。 c不适用于淀粉含量 ≥40%的淀粉基塑料材料及制品。 d仅适用于含有芳香族异氰酸酯和偶氮类着色剂等可能产生芳香族伯胺类物质的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 。本标准附录 A、GB9685 及相关公告中规定了迁移限量的芳香族伯胺 , 其限量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 e仅适用于添加了着色剂的塑料材料及制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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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 奶嘴 感官要求
| 项 目 |
要求 |
| 外观 |
色泽正常,无污物和毛刺等 |
| 浸泡液 |
迁移试验所得浸泡液不应有着色、浑浊、沉淀、异味等感官性的劣变 |
表2 奶嘴理化指标
| 项 目 |
指标 |
检验方法 |
| 总迁移量/(mg/kg) 蒸馏水,40℃,24h 4%(体积分数)乙酸,40℃,24h 50%(体积分数)乙醇,40℃,24h |
≤30 ≤60 ≤60 |
GB 31604 .8 |
表 2(续)
| 项 目 |
指标 |
检验方法 |
| 高锰酸钾消耗量/(mg/kg) 蒸馏水,40℃,24h |
≤10 |
GB 31604 .2 |
| 重金属( 以铅计)/(mg/kg) 4%(体积分数)乙酸,40℃,24h |
≤1 |
GB 31604 .9 |
| 锌 (Zn)迁移量/(mg/kg) 4%(体积分数)乙酸,40℃,24h |
≤5 |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锌迁移量检测方法标准 |
| 2,6-二-叔丁基对甲苯酚迁移量a/(mg/kg) |
≤0.3 |
GB 28482—2012b |
| 2 ,2’-亚甲基双-(4-甲基-6-叔丁基苯酚)迁移量a/(mg/kg) |
≤0.15 |
|
| N-亚硝胺和 N-亚硝胺可生成物释放量c/(mg/kg)人工唾液,40℃, 24 h N-亚硝胺 N-亚硝胺可生成物 |
≤0.01 ≤0.1 |
试样处理和结果计算依据 GB 28482—2012d ,仪器分析方法依据 GB/T 24153—2009 |
| 挥发性物质e/%(质量分数) |
≤0.5 |
GB 28482—2012 |
| a 该项目仅适用于天然橡胶、顺式-1,4-聚异戊二烯橡胶奶嘴。 b 模拟物和迁移试验条件同总迁移量。 c 该项目以单位质量奶嘴中 N-亚硝胺和 N-亚硝胺可生成物(在特定条件下,可经过亚硝基化反应生成 N-亚硝胺的物质)的释放质量计。 d 为满足检出限要求,可根据需要调整取样量和标准工作溶液的浓度范围。 e该项目仅适用于硅橡胶奶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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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响应人需提供合所有品目的样品各一份,未提供样品的,视为无效报价。
备注:
(1)、响应人提供的样品须已遮蔽所有规格、型号、标识等字样信息,有任何字样外露的情况,招标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权拒收,并视其为未提供样品。
(2)、提供的样品须符合采购人要求,否则为无响应投标。
(3)、样品退还安排:成交人样品须交由采购人封存保留作为验收样本,未成交人提供的样品在开标结束后予以退还,逾期未自行处理所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加急标书代写
资质要求:
(1)营业执照:所投的产品必须全部在投标人营业执照允许经营的范畴内。
(2)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法人不参与报价,受委托人还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报价单(原件加盖公章)
本项目为整体货物采购,供应商应对上述所有的货物和服务进行完整报价,但不得仅对部分货物或服务进行报价,本批采购设有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75000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将视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对本批采购产品的进行报价,未按规定进行报价,投标报价将视为无效报价。
本项目的投标总报价为货物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并交货完毕后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
以上资格证明文件投标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
六、投标文件要求:
请报价人按项目将递交材料用档案袋单独封装,未按项目单独封装将会被拒收,档案袋封面需注明报价项目名称、对应序号及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用封条密封且密封处盖公章(投标文件需胶装,正副本各一册)。
七、时间安排及地点
(1)报价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08月11日15:00时前。加急标书代写
(2)报价文件递交方式:加急标书代写
报价材料按要求密封,送达或邮寄(邮**顺丰)地址:**市**区南门西路449****医院8号楼505招标办,电话0594-****862,以时间节点实际接收为准,在途未签收快递类报价材料视为超时。
九、采购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
项目咨询人:陈先生
电话: 0594-****3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