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亭黎族苗族****委员会
参与主体的公告
为大力提振消费,助力**自贸港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2026年**七仙**嬉水节活动总体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开展2026年**七仙**嬉水节消费狂欢季活动。现公开征集相关参与活动的经营主体,具体情况如下:
一、活动概况
(一)“寻味七仙﹒食惠保亭”餐饮促消费活动
消费者到店消费出示付款码或扫一扫支付即可享受相应折扣优惠(消费满200至500元打8折,满500元及以上打7.5折),单笔消费优惠金额最高不超过300元,活动期间两档优惠每名用户最多可各享受一次。政府补贴金额有限,先到先得,资金用完即止。如活动期间补贴资金提前使用完毕,则活动自然终止;如有结余,按财政相关规定处理。活动资金付款方式为短款形式结算。
活动时间:8月17日至8月31日。
活动平台:微信。
报名企业:保亭县内相关餐饮行业经营主体。
(二)2026年嬉水节商超消费狂欢季活动
活动期间,消费者在参与活动的商超消费结算时,通过微信付款码付款可享受折扣优惠:200(含)~500元(不含)享8.8折;500元及以上享8.5折,单笔消费优惠金额最高不超过150元。活动期间每名用户每个档位优惠只能享受一次。活动资金有限(8.8折优惠配比金额15万、8.5折优惠配比金额15万元),先到先得。如活动期间补贴资金提前使用完毕,则活动自然终止;如有结余,按财政相关规定处理。活动资金付款方式为短款形式结算。
活动时间:2026年8月17日至2026年8月23日。
活动平台:微信。
报名企业:保亭县内相关商超零售经营主体。
(三)住宿餐饮七折消费券活动
为了更好地展现保亭文化魅力,提高保亭城市旅游知名度和美誉度,计划在嬉水节期间发放住宿餐饮七折纸质版消费券(消费满300元及以上可享受,最高可减300元),消费者凭借该消费券前往参与活动商户处消费即可享受对应优惠。
核销方式:商家将根据消费券面值进行核销,并完成相应的满减优惠及收款流程。商家需保留收款小票,并为消费者或企业开具住宿或餐饮类电子发票。活动结束后,商家需提供收银系统导出的收款小票(对于无收银系统的商家,可提供手写菜单及收款机的收款小票,需能清晰体现实际消费金额、实收金额、优惠金额等信息),以及餐饮类发票(发票金额为该笔订单原价)和核销台账等佐证材料(若商家无法提供收款小票,可提供其他我委认可的佐证材料,如消费者支付流水截图等),前往县发展改革委进行核销。
活动时间:2026年8月17日至10月31日。
报名企业:保亭县内相关餐饮行业经营主体。
二、征集经营主体类型
保亭县内相关餐饮、商超零售等经营主体。
三、报名条件
(一)保亭县内依法从事餐饮、商超零售等领域的经营主体,同一经营主体从事多个领域,可以多个领域都报名参加,报名资料请分开提供。
(二)未被“信用中国”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具备完善的信息管理系统,能够完整保存销售数据、交易明细等。
(四)入选的经营主体须严格按照活动方案开展相关工作,并积极配合活动宣传推广。
四、报名材料
(一)申请表(模板见附件)
(二)承诺书(见附件)
(三)营业执照
注:此前参加我县各类促消费活动的企业只需提交申请表和承诺书即可。
五、报名截止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标书代写
(一)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8月4日下午17:30,逾期送达不受理。标书代写
(二)报名地点:报名资料纸质版请于截止日期前交到保亭黎族苗族****委员会(保亭县保城镇保兴西路168号)310办公室。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蔡梦甜 0898-****1186。
六、名单公示
县发展改革委根据经营主体报名材料,组织开展审核工作,并对符合条件的名单进行公示,若公示期间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将向社会公告确定参与名单。
七 、其他要求
餐饮、商超零售经营主体需配合县发展改革委的工作业务指导。
附件:1.申请表
2.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