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办公厅关于矿业权出让底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5〕2809号)、《自然**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1号)以及《******厅关于明确矿业权出让底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吉自然资办函〔2026〕32号)等有关规定,为科学合理确定**市**区缸窑镇新立村一社陶瓷土矿普查探矿权出让底价,现面向社会公开询价,欢迎有意向的矿业权评估机构或相关单位参与报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市**区缸窑镇新立村一社陶瓷土矿普查
(二)勘查区块位置:**省**市**区
(三)勘查面积:2.5099平方千米
(四)勘查矿种:陶瓷土
(五)勘查程度:普查
二、询价目的与依据
根据《******厅关于明确矿业权出让底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吉自然资办函〔2026〕32号)规定:“若本市(州)近3年出让矿种无成交价记录,采取询价方式,以最高报价作为确定底价的重要参考。”为节约行政成本,充分发挥市场定价作用,使底价更加接近该探矿权在公开、公平、充分竞争条件下的公允价值,我局决定采用询价方式参考确定本探矿权出让底价。
三、询价对象
具有矿业权评估资质或相关****事业单位,以及从事过勘查、开采相关矿种的矿业企业。
四、询价程序与时间安排
(一)公告发布: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接收报价。
(二)报价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8月17日17:00标书代写
2.递交地点:**省**市**街1800号****219室
3.递交方式:纸质文件密封递交(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联系邮箱。以签收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三)底价确定:询价评议结果将作为确定出让底价的重要参考,最终底价由我局依法依规确定。
五、报价要求
(一)报价函应包含以下内容:
1.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资质证书编号;
2.对本探矿权市场公允价值的具体评估意见及建议单位面积底价(单位:万元/平方公里);
3.报价依据说明(如类比周边同类矿权成交案例、地质资料分析等,简要论述);
4.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二)报价函须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三)报价应遵循客观、公正原则,不得恶意压低或哄抬价格。
(四)报价不得低于**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
六、联系方式
询价人:****
地 址:**市**区**路1800号**市规划和自然资
源局
联系人:赵春龙
电 话:0432-****9031
电子邮箱:****@qq.com
七、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在****门户网站发布。
(二)本次询价结果仅作为确定出让底价的参考依据,不构成对报价单位的任何承诺。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可来电咨询。
(四)本公告解释权归****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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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