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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中心运营完善工程项目
原项目编号: ****
原公告日期: 2026年07月24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中心运营完善工程项目答疑公告
“****中心运营完善工程项目”项目(项目编号:****)答疑公告如下:
1、关于磋商文件第四章 评审方法和标准的综合评分中“投标人业绩: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具有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20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请问:
①我公司提供: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 120 万元的公共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业绩,是否认可
②我公司提供: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 120 万元的公共建筑维修改造工程施工业绩,是否认可。
答:
①予以认可,须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业绩证明资料,否则不予认可。② 予以认可,须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业绩证明资料,否则不予认可。
2、温馨提示:
本项目开票要求:在付款前承包人须按照一般计税方法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也****公司或分公司开具相应发票,如未按约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实际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不满足税率要求的,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无法抵扣部分的税款金额。
注:此公告视同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
地 址:**省**市**区**路与汤岭关路交叉口西南140米(雍荣府三期S1幢3楼)
联系人:吴工
电话:0551-****1622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花园大道与**路**以南**卓**文华园一期7号楼
联系人:徐新智
电 话:0551-****0393
****
2026年8月3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6年08月03日
附件:01439答疑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