鸠**路二标段项目迁坟相关事项介绍
(征求意见稿)
一、安置方式
本次迁坟工作,墓主亲属可自愿选择以下迁移方式之一:
1.现有安葬途径:可迁入**恩泽堂等骨灰堂安****公墓自行安葬;****公墓选择草坪葬、树葬、花葬、江葬等生态节地安葬。
2.规划公益性墓地安葬:可选择规划公益性墓地安葬,****殡仪馆或**恩泽堂要求寄存,****公墓建成后发布迁坟公告1年内选墓下葬。
二、补偿、补助标准。
1.征收补偿标准:
依据《****政府关于印发**市集体土地上房屋、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芜政秘〔2020〕93号)文件标准,土坟结构一冢一棺:800元/冢,一冢多棺:1000元/冢。水泥结构一冢一棺:1400元/冢,一冢多棺:1800元/冢。
2.安置补助费:
(1)****公墓(或骨灰堂安葬)的:给予一次性货币补助,原坟墓为单墓穴的补助2500元,原坟墓为双墓穴及以上的补助3000元;
(2)选择生态节地安葬(如草坪葬、树葬、花葬)的,在条款(1)的基础上,每墓另外增加奖励800元;
(3)选择规划公益性墓地安葬的,待公益性墓地建成后发布公告1年内完成回迁的,所产生的管理费用墓属无需承担;公告发布1年后未完成公益性墓地下葬的,后期所产生的管理费用由墓属自行承担;
(4)原则上一个坟墓选择同一种类型安葬方式进行安葬。
3.搬迁奖励费:
本次迁坟设搬迁奖励,在迁坟时限内,每个坟墓奖励600元。
三、无主(属)坟墓的处理
登报公告期满无人认领或联系不上的,经**等协助核实后确认为无主(属)坟墓,详细建档记录(位置、特征、照片等)并公证。
由迁坟工作专班严****公证处公证、群众代表见证、全程录像)将遗骨(骸、灰)****殡仪馆或恩泽堂,待回迁时安置到**公益性骨灰堂中,后期亲属来认领,按照前述安置方式进行安置,在骨灰堂****公墓使用年限中。所有相关资料存档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