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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已受理****集团有限公司的用地申请,经审查,符合国家供地政策、《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部21号令)、《**市混合产业用地管理办法》(厦**规划规〔2025〕5号)和《**经济特区轨道交通条例》等规定的用地条件,我局拟按协议出让方式供地。根据国土**部《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国土资发〔2006〕114号)的规定,现予以公示。
| 土地 坐落 | 土地面积(㎡)(基于XM92坐标) | 土地用途 | 建筑面积 (㎡) | 出让年限 | 拟出让总价 (万元) | 意向用地 者 |
| **区03-08厦港片区成功大道与民族路交叉口东南侧,地块内含1处保留建筑 | 950.135 | 0901商业用地,0902商务金融用地 | 总建筑面积(计容):1540平方米以下(含改造后的保留修缮类建筑的面积),其中商业计容建筑面积0平方米以上,1540平方米以下;办公计容建筑面积0平方米以上,1540平方米以下;根据《**市混合产业用地管理办法》,本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在不突破项目总(计容)建筑面积的前提下,允许按程序在上述用途清单及构成比例范围内进行调整。 | 商业40年、办公40年 | 859.77 | ****集团有限公司 |
一、本公示时间为5日。对上述供地情况有异议者,请以书面方式于2026年8月8****监察室反映。
二、受理地点:**市江头北路71号;电话:0592-****757;传真:****757。
三、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局将与意向人签订《**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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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3日